章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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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祥,字彥祥,無為人。從俞通海來歸。渡江,為水寨管軍鎮撫。數從徵有功。洪武元年轉漕河南,夜半抵蔡河。賊驟至,祥不為動,好語諭散之。帝聞大喜。以方用兵,供億艱,授京畿都漕運使,分司淮安。浚河築堤,自揚達濟數百里,徭役均平,民無怨言。有勞者立奏,授以官。元都下,官民南遷,道經淮安,祥多方存恤。山陽、海州民亂,駙馬都尉黃琛捕治,詿誤甚眾。祥會鞫,無驗者悉原之。治淮八年,民相勸為善。及考滿還京,皆焚香,祝其再來,或肖像祀之。

八年授工部尚書。時造鳳陽宮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鬥殿脊者。太師李善長奏諸工匠用厭鎮法,帝將盡殺之。祥為分別替不在工者,並鐵石匠皆不預,活者千數。營謹身殿,有司列中匠為上匠,帝怒其罔,命棄市。祥在側,爭曰:“奏對不實,竟殺人,恐非法。”得旨用腐刑。祥復徐奏曰:“腐,廢人矣,莫若杖而使工。”帝可之。明年改天下行省為承宣佈政司。以北平重地,特授祥,三年治行稱第一。為胡惟庸所惡,坐營建擾民,謫知嘉興府。惟庸誅,復召為工部尚書。帝曰:“讒臣害汝,何不言?”對曰:“臣不知也。”明年,坐累杖死,天下哀之。子四人,謫瓊州,遂為瓊山人。

孫遠,正統七年進士。景泰時,官戶部郎中。天順元年,擢本部右侍郎,改工部。奉詔開封決河。還,仍改戶部。成化初,督兩廣軍餉,位至南京兵部尚書,以忤汪直免官。

其繼祥為工部尚書有名者,有秦逵等。

逵,字文用,宣城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歷事都察院。奉檄清理囚徒,寬嚴得宜。帝嘉其能,擢工部侍郎。時營繕事繁,部中缺尚書,凡興作事皆逵領之。初,議籍四方工匠,驗其丁力,定三年為班,更番赴京,三月代,名曰“輸班匠”未及行,至是逵議量地遠近為班次,置籍,為勘合付之,至期齎至部,免其家徭役,著為令。帝念逵勤勩,詔有司復其家。二十二年進尚書。明年改兵部。未幾,復改工部。帝以學校為國儲材,而士子巾服無異胥吏,宜更易之。命逵制式以進。凡三易,其制始定。賜監生藍衫、絛各一,以為天下先。明代士子衣冠,蓋創自逵雲。

有趙翥者,永寧人。有志節,以學行聞。由訓導舉賢良,擢贊善大夫,拜工部尚書。奏定天下歲造軍器之數,及議定藩王宮城制度。

趙俊者,不知何許人。自工部侍郎進尚書。帝以國子監所藏書板,歲久殘剝,命諸儒考補,工部督匠修治。俊奉詔監理,古籍始備。洪武十二年,翥改署刑部。尋致仕去。俊,十七年免。而逵於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殺。

唐鐸,字振之,虹人。太祖初起兵,即侍左右。守濠州,從定江州,授西安縣丞。召為中書省管勾。洪武元年,湯和克延平,以鐸知府事,拊輯新附,士民安之。居三年,入為殿中侍御史,復出知紹興府。六年十二月,召拜刑部尚書。明年改太常卿。丁母憂,特給半俸。十四年,服闋,起兵部尚書。

明年,初置諫院,以為諫議大夫。帝嘗與侍臣論歷代興廢,曰:“使朕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鐸因進曰:“豫教元良,選左右為輔導,宗社萬年福也。”帝又謂鐸曰:“人有公私,故言有正。正言務規諫,言務謗諛。”鐸曰:“謗近忠,諛近愛。不為所眩,則讒佞自遠。”未幾,左遷監察御史。請選賢能京官遍歷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選歷練老成、望隆名重者,居佈政、按察之職。帝從之。既復擢為右副都御史,歷刑、兵二部尚書。二十二年,置詹事院,命吏部曰:“輔導太子,必擇端重之士。三代保傅,禮甚尊嚴。兵部尚書鐸,謹厚有德量,以為詹事。食尚書俸如故。”以鐸嘗請豫教故也。其年,致仕。

二十六年,起太子賓客,進太子少保。二十八年,龍州土官趙宗壽以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被召,又不至。帝怒,命楊文統大軍往討。而命鐸招諭。鐸至,廉得茂實病死,宗壽亦伏罪來朝。乃詔文移兵徵奉議諸州叛蠻,即以鐸參議軍事。逾月,諸蠻平。鐸相度形勢,請設奉議衛及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諸處守禦千戶所,鎮以官軍。皆報可。

鐸為人長者,慎密,不妄取予。帝以故舊遇之,嘗曰:“鐸自友及臣至今三十餘年,其與人不至變,絕亦不出惡聲。”又曰:“都御史詹徽剛斷嫉惡,胥吏不得肆其貪,謗訕滿朝。唐鐸重厚,又謂懦而無為。人心不古,有若是耶!”後徽卒坐罪誅死,而鐸恩遇不替。三十年七月,卒於京師,年六十九。賻贈甚厚,命有司護其喪歸葬。

沈溍,字尚賢,錢塘人。與鐸同官兵部,以明稱。帝嘗以勳臣子弟多骫法,撰《大誥》二十二篇,諭天下武臣,皆令誦習,使知儆惕。已,又以諭戒八條,頒示將士。時溍以試兵部侍郎掌部事,一切訓飭事宜,皆承旨行之。尋進尚書。廣西都司建譙樓、青州衛造軍器,皆擅科民財。溍請凡都司衛所營作,必都督府奏準。官給物料,毋擅役民。違者治罪。仍武臣預民事。時干戈甫息,武臣暴橫,數扞文法,至是始戢,溍力也。帝嘗諭致治之要在進賢、退不肖。溍因言:“君子常少,小人常多,在上風厲之耳,賢者舉而不仁者遠矣。”帝善其言。二十三年,以溍與工部尚書秦逵換官,賜誥獎諭。尋復舊任,後以事免。

明初,衛所世籍及軍卒勾補之法,皆溍所定。然名目瑣細,簿籍煩多,吏易為。終明之世頗為民患,而軍衛亦益耗減。語詳《兵志》。州生陳質,父在戍籍。父沒,質被勾補,請歸卒業。帝命除其籍。溍以缺軍伍,持不可。帝曰:“國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難。”遂除之。然此皆特恩雲。

開濟,字來學,洛陽人。元末為察罕帖木兒掌書記。洪武初,以明經舉。授河南府訓導,入為國子助教。以疾罷歸。十五年七月,御史大夫安然薦濟有吏治才,召試刑部尚書,逾年實授。

濟以綜核為己任,請天下諸司設文簿,書所行事,課得失。又各部勘合文移,立程限,定功罪。又言,軍民以細故犯罪者,宜即決遣。數月間,滯牘一清。帝大以為能。會都御史趙仁言,曩者以“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諸科所取士列置郡縣,多不舉職。宜核其去留。濟條議,以“經明行修”為一科、“工習文詞”為一科、“通曉書義”為一科、“人品俊秀”為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六科備者為“上”;三科以上為“中”;不及三科者為“下”從之。

慧有才辯。凡國家經制、田賦、獄訟、工役、河渠事,眾莫能裁定,濟一算畫,即有條理品式,可為世守。以故帝甚信任,數備顧問,兼預他部事。人以是忌之,謗議滋起。然濟亦深刻,好以法中傷人。嘗奉命定詐偽律。濟議法巧密。帝曰::“張密網以羅民,可乎?”又設籍曰“寅戌之書”以程僚屬出入。帝切責曰:“古人以卯酉為常。今使趨事者朝寅暮戌。奉父母,會子,幾何時耶!”又為榜戒其僚屬,請揭文華殿。帝曰:“告誡僚屬之言,張殿廷,豈人臣禮?”濟慚謝。

尋令郎中仇衍脫囚死,為獄官所發。濟與侍郎王希哲、主事王叔徵執獄官,斃之。其年十二月,御史陶垕仲等發其事,且言:“濟奏事時,置奏劄懷中,或隱而不言,覘伺上意,務為兩端,狡莫測。役甥女為婢。妹早寡,逐其姑而略其家財。”帝怒,下濟獄,並希哲、衍等皆棄市。

贊曰:六部之制仿於《周官》,所以佐王理邦國,熙庶績,任至重也。明興,建官分職,立法秩然。又三途用人,求賢彌廣。若陳修、滕毅之典銓法,楊思義、範之治賦役,周禎之定律令,單安仁之領將作,以至沈溍、開濟輩之所經畫,皆委曲詳備,細大不遺。考其規模,固一代政治之權輿者歟。

部分譯文陳修,字伯昂,上饒人。跟從太祖平定浙東,授予理官,援引律令,悉本寬厚,完全革除了元末的弊政,提升為兵部郎中,晉升為濟南知府。當時,大亂後一片蕭條,許多衛將練兵在此屯田,陳修撫治有方,兵民相安,亡復業。太祖嘉獎他。洪武四年(1371),任命為吏部尚書。

六部的設置,開始於洪武元年(1368)。鎮江的滕毅首任吏部長官,輔佐省臺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此,陳修與侍郎李仁詳考,參照時宜,按地之重要、偏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核實之法,都心籌劃,銓法秩然。不久,死於官位上。其後制度多次修改。令入朝覲見的官吏各舉所知,制定內外封贈蔭敘之典章,從浮山李信開始。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蹟文冊圖畫土地人民獻上,及撥用吏員法,自崑山餘火氣開始。效法《唐六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設官分職,編輯成書,書名為《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法以為司、衛、府、縣首領,選拔監生中會寫文章者兼任州縣官及學正、教諭,自泰興翟善開始。三年一朝,考核等第,自沂水杜澤開始。這就是洪武年間的銓政大略。

六部最初屬於中書省,權勢較輕,多仰承丞相的旨意。滕毅、陳修及詹同、吳琳、趙好德等人,在吏部時可以稱得上賢良,但也沒有大的建樹。至十三年(1380),中書省撤消,各部的權力專一,而吏部為首要。太祖執法嚴密,餘火氣因排擠宋訥而被殺,翟善被貶,杜澤被任命為尚書,沒幾月就被罷免。唯獨李信歷任侍郎,擔任尚書達兩年多,死於官任上。

楊思義,不知其籍貫。太祖稱吳王時,授予他起居注。最初,錢穀隸屬中書省。吳元年(1367),開始設立司農卿,任用了楊思義。第二年,設置了六部,思義改任戶部尚書。大亂之後,人多廢業。思義請求皇上命令百姓都種植桑麻,四年後才徵收稅,不種桑者上繳絹,不種麻者上繳布,就如《周官》的里布法。太祖念及不時水旱,緩急沒有保障。命思義令天下設立預備倉,以此來防備水旱。思義首先實施,以農桑積貯為當務之急。凡他所興設,雖是太祖的旨意,但他經劃詳密,當時都稱頌他能幹。後調任陝西行省參政,死於官任上。

周禎,字文典,江寧人。元朝末年亡到湖南。太祖平定武昌,任用他為江西行省僉事,歷任大理卿等職。太祖認為唐、宋都有成律斷獄,唯獨元朝以一時行事為條格,官吏容易違法。詔令周禎與李善長、劉基、陶安、滕毅等人制定律令,少卿劉惟謙、丞周湞也參與此事。書寫成後,得到太祖的稱讚。

洪武元年(1368),設置刑部,任命周禎為尚書,不久改任治書侍御史。第二年出任廣東行省參政。當時省治剛開始實行,正官大多空缺,吏治不嚴厲。香山丞衝敬治理有政績,積勞成疾,死於官位上,周禎作文祭奠。聞者動。一時郡邑良吏雷州同知餘騏孫、惠州知府萬迪、源知縣張安仁、清知縣李鐸、揭陽縣丞許德、廉州知府脫因、歸善知縣木寅,周禎列舉他們的政績上奏。木寅是土司。脫因是蒙古人。於是屬吏益加努力。三年(1370)九月召為御史中丞。不久因病辭官。太祖初即位時,有鑑於元朝的寬縱,使用法律很嚴,奉行者重足立。法律制定以後,吏士開始循守。其後多次修正,都以周禎的書為依據。

楊靖,字仲寧,山陽人。洪武十八年(1385),中進士,選拔為吏科庶吉士。第二年提升為戶部侍郎。當時擔任諸司者,一般是進士和太學生,但經常有不法者。太祖御製《大誥》,舉通政使蔡蠧、左通政茹王常、工部侍郎秦逵及楊靖讚揚說:“這也是進士、太學生,但都能盡職而令我滿意。”他受到了如此的稱讚。

二十二年(1389)晉升為尚書。第二年五月,詔令在京為官三年的都能升遷,併成為規定。太祖要刑部尚書趙勉和楊靖換官職,諭曰:“百姓犯法,就如飲食一樣容易。設法防範,違犯者越多。推恕行仁,或許能化。從今開始,犯有十惡罪並殺人的一律處死,犯其他罪的都讓他們向北邊輸粟。”又說“:在京城的囚犯,你等應復奏,我親自審決,尚怕有所失誤。在外地的官吏所思量的,又怎麼能全面呢?你們應詳細上奏,然後派遣官吏審決。”楊靖領旨研辦,大多數得以平反。太祖予以嘉獎,並採納了他的意見。曾抓了一武弁,衛兵搜了他的身,得到一顆大珠,屬僚十分驚異。楊靖卻慢條斯理地說:“這是假的,怎麼能有如此大的珠呢?”於是將珠打碎。太祖聽說後,嘆道:“楊靖的這個舉動,有四點值得稱道。不把它敬獻給我以討得歡喜,這是其一。不窮追投獻,這是其二。不獎勵門衛,杜絕了小人的僥倖心理,這是其三。千金之珠猝然而至,毫不動心,說明楊靖有過人之智,應變之才,這是其四。”二十六年(1393)兼任太子賓客,並給予二份俸祿。不久,犯罪被免職。正遇上征討龍州趙宗壽,詔令楊靖曉諭安南為軍隊輸送軍糧。楊靖穿上白衣前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陸運險艱為由,不奉行詔令。楊靖反覆宣講諭令,並允許他水運。一元於是輸送糧食二萬石至沲海江,另造浮橋到達龍州。太祖十分高興,任命楊靖為左都御史。楊靖公忠而有智略,善於處理繁雜的事務,治獄明察而不事深文。他得到的寵遇最豐厚,同行沒有人可與他比。三十年七月因為鄉人代改訴狀而犯罪,被御史彈劾。太祖大怒,於是賜他死罪。終年三十八歲。

單安仁,字德夫,濠州人。少年就擔任府吏。元朝末年,江淮兵荒馬亂,安仁召集義兵保衛鄉里,元朝廷授予他樞密判官。跟從鎮南王孛羅普化鎮守揚州。當時群雄四起,安仁嘆道:“這些人都是為淵驅魚,為蟲驅雀罷了,王者興起,不會是這樣的。”鎮南王被長槍軍趕跑,安仁沒有歸屬,聽說太祖平定集慶,就說“:這才是王者。”率眾前去歸附。太祖十分高興,就命令他率軍鎮守鎮江。安仁嚴格整頓軍隊,敵人不敢進犯。移守常州,他的兒子叛降了張士誠,太祖深知安仁忠謹,也沒懷疑他。一段時間後,晉升為浙江副使。有悍帥橫斂百姓,名目叫寨糧,安仁繩之於法。晉升為按察使,徵召為中書左司郎中,輔佐李善長裁斷政事。調任瑞州守禦千戶,入宮任將作卿。

洪武元年(1368),提升為工部尚書,仍統領將作事務。安仁,足智多謀,諸多營造工程,大小及程式,十分符合太祖的心意。過了一年改任工部尚書,因年老請求還鄉。賜給三千畝田,七十頭牛,每年供給尚書俸祿的一半。六年,任山東參政,懇切推辭,得到許可。回老家閒居,曾上奏請求疏通儀真南壩至朴樹灣的水道,以便利官民運輸,疏通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止淤,遷移瓜洲糧倉至揚子橋西,以免受大江風的侵害。太祖認為他的建議很好。再次授予他兵部尚書。他辭官不做。最初,尚書官階是正三品。十三年,中書省撤消後,尚書升為正二品,但安仁辭官在此之前。太祖念及安仁的功勳,二十年,特授予他為資善大夫。當年十二月,安仁去世,終年八十五歲。

薛祥,字彥祥,無為人。跟從俞通海前來歸附,渡長江時擔任水寨管軍鎮撫,多次從徵有功。洪武元年(1368),轉漕至河南。半夜抵達蔡河,強盜突然到來。薛祥不為所動,好語勸散了強盜。太祖聽說後十分高興。派他帶兵,任職十分賣力,授予京畿都漕運使,負責淮安。浚河修築堤壩,自揚州到濟南長達數百里,徭役分擔十分均平,百姓沒有什麼怨言。有功勞的立即上奏,授予官職。元朝都城被攻下,官民紛紛南遷,途經淮安,薛祥多方給予方便。山陽、海州民亂,駙馬都尉黃琛前去平定,牽連了許多人。薛祥會同審訊,無罪的就當場釋放。薛祥治理淮安八年,百姓都稱讚他。到他任期滿後回京城時,百姓焚香希望他再來,有的還祭祀他的肖像。

八年(1375)授予工部尚書。當時正在修建鳳陽宮殿。皇上坐在殿上,就好像有人持兵器相鬥於屋脊上。太師李善長奏說諸工匠用厭鎮法,皇上將要把他們全部殺了。薛祥分別清理出因替而不在工地上的工匠,還有鐵石匠也都沒有參預,這樣倖免一死的有千餘人。營造謹身殿時,有關衙門把中匠列為成上匠。太祖對他們這種欺上行為十分憤怒,命令將他們斬首棄市。薛祥在一旁急辯說“:因奏請不如實,竟而殺人,恐怕不符國法吧?”得到命令將用腐刑。薛祥又奏請說“:腐刑,就是廢人,還不如鞭杖他們,然後要他們上工。”得到了太祖的許可。第二年把天下的行省改為承宣佈政司。以北平為重地,特別授職於薛祥。三年(1371)薛祥的政績列為第一,因被胡惟庸誹謗營建擾民而犯罪,被貶任嘉興府知府。胡惟庸被被殺以後,再次被召為工部尚書。太祖說:“讒臣迫害你,你為什麼不申訴呢?”回答說“:我不知實情。”第二年犯罪被杖打致死,天下的人為之哀痛。他有兒子四人,被貶至瓊州,於是成為了瓊山人。

唐鐸,字振之,虹人。太祖剛剛起兵時,他就侍奉在太祖的左右。鎮守濠州,從定江州,授予西安縣丞,召為中書省管勾。洪武元年(1368),湯和攻克延平,任命唐鐸為知府,撫輯新附,使士民都安居樂業。任職三年,召入朝中為殿中侍御史,再次出任紹興府知府。六年十二月召為刑部尚書。第二年改任太常卿。在為母守喪期間,特許供給半祿。

十四年(1381),上朝參拜,被任命為兵部尚書。第二年,設置諫院,任命他為諫議大夫。太祖常常和侍臣討論歷代興衰,說:“使我的子孫如成、康,輔弼如周、召,則可祈天永命。”唐鐸因此進言說:“自小就打好基,選左右大臣為輔導,國家就可以萬年福貴。”太祖又對唐鐸說“:人有公私,故言有正。正言務規諫,言務謗諛。”唐鐸說:“誹謗接近忠良,阿諛接近厚愛,只要不被他們所惑,讒佞之人自然遠去。”不久,晉升為監察御史,請求挑選賢能的京官深入偏僻的郡縣,訪求賢才,體察官吏,挑選閱歷豐富、老練、名望很高的人,委以佈政、按察之重任。得到皇上的批准。又提升為右副都御史,歷任刑、兵二部尚書。二十二年,設置詹事院,命令吏部說“:輔導太子,一定要挑選端重之士,三代保傅,禮甚尊嚴。兵部尚書唐鐸,謹厚有德量,以為詹事,仍享受尚書俸祿。”唐鐸請求豫教故里。當年,辭官。

二十六年(1393),為太子賓客,進而任太子少保。二十八年,龍州土官趙宗壽因上奏鄭國公常茂死事不實,被召而又不至,皇上大怒,命楊文統率大軍前去征討,而命唐鐸前去招諭。唐鐸到了以後,證實了常茂已病死,宗壽也已伏罪來朝。於是詔令楊文移兵征討奉議諸州叛蠻,任命唐鐸參議軍事。過了一個月,諸蠻得以平定。唐鐸相度形勢,請求在奉議衛及向武、河池、懷集、武仙、賀縣諸處設置守禦千戶所,派官軍鎮守。都得到許可。

唐鐸為人總似長者,格縝密,不妄加取予。太祖以老朋友對待他,曾說:“唐鐸從朋友到臣子至今已有三十餘年了,他與人往,不會翻臉,也絕對不會惡言傷人。”又說:“都御史詹徽剛斷,疾惡如仇,胥吏不得肆意貪汙,但滿朝都誹謗他。唐鐸重厚,又說他懦而無為。人心不古,怎麼會到今天這一步啊!”後來詹徽犯罪被殺,但唐鐸得到的恩遇一直沒有改變。三十年(1397)七月死於京師,終年六十九歲。太祖贈送禮物十分豐厚,命官府護送他歸葬故里。

開濟,字來學,洛陽人。元末是察罕帖木兒的掌管書記。洪武初年,受人舉薦,授予河南府訓導,入宮為國子助教。因疾免職回鄉。十五年(1382)七月,御史大夫安然舉薦開濟有治理之才,召任試刑部尚書,一年之後,正式任命。

開濟以綜核為己任,奏請天下諸司設置文簿,每天都記載做過的事情,考核得失,又令各部勘合文移,設立程限,評定功罪。又說,軍民以細故犯罪的,應立即謫貶。數月之間,堆集的文牘一掃而清。太祖十分讚賞他的能力。都御史趙仁建議,從前以“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諸科所取之士列置郡縣,大多不能勝任,應考核他們,決定去留。開濟分別予以商議,以“經明行修”為一科,“工習文詞”為一科“,通曉書義”為一科“,人品俊秀”為一科“,練達治理”為一科“,言有條理”為一科,六科完備的為上,三科以上的為中,不及三科的為下。得到許可。

開濟慧有才辯,凡國家經制、田賦、獄訟、工役、河渠等事務,眾人沒有能裁定的,開濟一算畫,就形成了條理品式,並且可為世代遵守。因此太祖十分信任他,多次召他為顧問,併兼理其他部的一些事務。人們因此顧忌,誹謗之聲四起。然而開濟深沉尖刻,善於以律法傷人。曾奉命制定詐偽律。皇上說“:制定嚴密的法律約束百姓,可以嗎?”又設籍,稱為“寅戌之書”以衡量僚屬出入。太祖斥責說:“古人以卯西為常,今使趨事者朝寅暮戌,奉父母,會子,幾何時耶?”又張榜告誡其僚屬,請求張貼在文華殿。太祖說:“告誡僚屬的言論,張貼在殿廷,難道是人臣之禮嗎?”開濟謝罪。

不久令郎中仇衍妄圖開脫死囚,被獄官發覺。開濟和侍郎王希哲、主事王叔徵把獄官捉拿擊斃了。當年十二月,御史陶篨仲等揭發了此事。就說“:開濟奏時事,把奏章藏在懷中,有時隱藏著而不做聲,察看皇上意思,模稜兩可,狡莫測。把他的外甥女奴役為婢。他妹妹早已守寡,趕走了姑姑併並了她的家財。”太祖大怒,把開濟投入了獄中,並把王希哲、仇衍等人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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