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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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修(滕毅趙好德翟善李仁吳琳)楊思義(滕德懋範費震張琬)周禎(劉惟謙周湞端復初李質黎光劉
)楊靖(凌漢嚴德珉)單安仁(朱守仁)薛祥(秦逵趙翥趙俊)唐鐸(沈溍)開濟陳修,字伯昂,上饒人。從太祖平浙東,授理官。援引律令,悉本寬厚,盡改元季弊政。擢兵部郎中,遷濟南知府。時亂後,比戶彫殘,且多衛將練兵屯田其間。修撫治有方,兵民相安,
亡復業。帝嘉之。
洪武四年拜吏部尚書。六部之設,始自洪武元年。鎮江滕毅首長吏部,佐省臺裁定銓除考課諸法略具。至是修與侍郎李仁詳考舊典,參以時宜,按地衝僻,為設官煩簡。凡庶司黜陟及課功核實之法,皆心籌畫,銓法秩然。未幾,卒官。其後部制屢創。令入覲官各舉所知,定內外封贈蔭敘之典,自浮山李信始。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蹟文冊,圖畫土地人民以進,及撥用吏員法,自崑山餘熂始。仿《唐六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設官分職,編集為書曰《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法以為司、衛、府、縣首領;選監生能文章者兼除州縣官及學正、教諭,自泰興翟善始。三年一朝,考核等第,自沂水杜澤始。此洪武時銓政大略也。
六部初屬中書省,權輕,多仰承丞相意指。毅、修及詹同、吳琳、趙好德輩,居吏部稱賢,然亦無大建豎。至十三年,中書省革,部權乃專,而銓衡為尤要。顧帝用法嚴,熂以排宋訥誅,善貶,澤拜尚書。未數月罷。惟信歷侍郎,拜尚書,幾二載,卒於官雲。
滕毅,字仲弘。太祖徵吳,以儒士見,留徐達幕下。尋除起居注。命與楊訓文集古無道之君若桀、紂、秦始皇、隋煬帝行事以進。曰:“吾觀喪亂之由,以為炯戒耳。”吳元年出為湖廣按察使。尋召還,擢居吏部一月,改江西行省參政,卒。
趙好德,字秉彝,汝陽人。由安慶知府入為戶部侍郎。進尚書,改吏部。帝嘉其典銓平,嘗召與四輔官入內殿。坐論治道,命畫史圖像中。終陝西參政。子毅,永樂中,官至工部侍郎。
翟善,字敬夫,以貢舉歷官吏部文選司主事。二十六年,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誅,命善署部事,再遷至尚書。明於經術,奏對合帝意。帝曰:“善雖年少,氣宇恢廓,他人莫及也。”為營第於鄉,善辭。又
除其家戍籍,善曰:“戍卒宜增,豈可以臣破例。”帝益以為賢。二十八年坐事,降宣化知縣以終。
李仁,唐縣人。初仕陳友諒。王師克武昌,來歸。以常遇薦,代陶安知黃州府。歷官侍郎,進尚書。坐事謫青州,政最。擢戶部侍郎,致仕。
吳琳,黃崗人。太祖下武昌,以詹同薦,召為國子助教。經術逾於同。吳元年除浙江按察司僉事,復入為起居注。命齎幣求書於四方。洪武六年,自兵部尚書改吏部,嘗與同迭主部事。逾年,乞歸。帝嘗遣使察之。使者潛至旁舍,一農人坐小杌,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謹。使者前曰:“此有吳尚書者,在否?”農人斂手,對曰:“琳是也。”使者以狀聞。帝為嘉嘆。
楊思義,不詳其籍裡。太祖稱吳王,授起居注。初,錢穀隸中書省。吳元年始設司農卿,以思義為之。明年設六部,改為戶部尚書。大亂之後,人多廢業。思義請令民間皆植桑麻,四年始徵其稅。不種桑者輸絹,不種麻者輸布,如《周官》里布法。詔可。帝念水旱不時,緩急無所恃,命思義令天下立預備倉,以防水旱。思義首邦計,以農桑積貯為急。凡所興設,雖本帝意,而經畫詳密,時稱其能。調陝西行省參政,卒於官。
終洪武朝,為戶部尚書者四十餘人,皆不久於職,績用罕著。惟茹太素、楊靖、滕德懋、範、費震之屬,差有聲。太素、靖自有傳。
德懋,字思勉,吳人。由中書省掾歷外任。洪武三年,召拜兵部尚書,尋改戶部。為人有才辨,器量弘偉。長於奏疏,一時招徠詔諭之文,多出其手。以事免官,卒。
範,閿鄉人。洪武八年舉秀才,擢戶部郎中。十三年授試尚書。薦耆儒王本等,皆拜四輔官。帝以徭役不均,命編造黃冊。
議:百一十戶為裡,丁多者十人為里長,鳩一里之事以供歲役。十年一週。餘百戶為十甲。後遂仍其制不廢。明年以不職罷。
費震,鄱陽人。洪武初,以賢良徵,為吉水知州,寬惠得民,擢知漢中。歲凶盜起,發倉粟十餘萬斛貸民,俾秋成還倉。盜聞,皆來歸。令佔宅自為保伍,得數千家。帝聞而嘉之。後坐事被逮,以有善政,特釋為寶鈔提舉。十一年,帝謂吏部曰:“資格為常設耳,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而拜震戶部侍郎,尋進尚書。奉命定丞相、御史大夫以下負祿之制。出為湖廣佈政使,以老致仕。
洪武初,有張琬者,鄱陽人。以貢士試高等,授給事中,改戶部主事。一,帝問天下財賦、戶口之數。口對無遺。帝悅,立擢左侍郎。謹身殿災,上言時政。歲飢,請蠲民租百萬餘石。俱見嘉納。琬才
,有心計,年二十七,卒於官。時人惜之。
周禎,字文典,江寧人。元末寓湖南。太祖平武昌,用為江西行省僉事,歷大理卿。太祖以唐、宋皆有成律斷獄,惟元以一時行事為條格,胥吏易為
,詔禎與李善長、劉基、陶安、滕毅等定律令。少卿劉惟謙、丞周湞與焉。書成,太祖稱善。
洪武元年設刑部,以禎為尚書。尋改治書侍御史。明年出為廣東行省參政。時省治初開,正官多缺,吏治鮮勸懲。香山丞衝敬有治行,以勞卒官。禎為文祭之,聞者動。一時郡邑良吏雷州同知餘騏孫、惠州知府萬迪、
源知縣張安仁、清
知縣李鐸、揭陽縣丞許德、廉州知府脫因、歸善知縣木寅,禎皆列其政績以聞。寅,土司。脫因,蒙古人也。於是屬吏益勸。三年九月召為御史中丞。尋引疾致仕。帝初即位,懲元寬縱,用法太嚴,奉行者重足立。律令既具,吏士始知循守。其後數有釐正,皆以禎書為權輿雲。
劉惟謙,不詳何許人。吳元年以才學舉。洪武初,歷官刑部尚書。六年命詳定新律,刪繁損舊,輕重得宜。帝親加裁定頒行焉。後坐事免。
周湞,字伯寧,鄱陽人。江西十才子之一也,官亦至刑部尚書。
終洪武世,為刑部者亦幾四十人,楊靖最著,而端復初、李質、黎光、劉亦有名。
復初,字以善,溧水人。子貢裔也,從省文,稱端氏。元末為小吏。常遇鎮金華,召致幕下。未幾,辭去。太祖知其名,召為徽州府經歷。令民自實田,匯為圖籍,積弊盡刷。稍遷至磨勘司令。時官署新立,案牘填委,復初鉤稽無遺。帝嘗廷譽之。
嚴峭,人不敢幹以私。僚屬多貪敗,復初獨以清白免。洪武四年,超拜刑部尚書,用法平。杭州飛糧事覺,逮繫百餘人。詔復初往治,誠偽立辨,知府以下皆服罪。明年出為湖廣參政。令民來歸者,復其賦一年。
亡畢集。以治辦聞。坐事召還,卒。子孝文,翰林待詔;孝思,翰林侍書。先後使朝鮮,並著清節,朝鮮人為立“雙清館”雲。
李質,字文彬,德慶人。有材略。元末居何真麾下,嘗募兵平德慶亂民,旁郡多賴其保障。名士客嶺南者,茶陵劉三吾、江右伯顏子中、羊城孫蕡、建安張智等,皆禮之。洪武元年,從真降,授中書斷事。明年改都督府斷事,強力執法。五年擢刑部侍郎,進尚書,治獄平恕。遣振飢山東,御製詩餞之。尋出為浙江行省參政。居三年,惠績著聞。帝念質老,召還。嘗入見便殿,訪時政。質直言無隱。拜靖江王右相。王罪廢,質竟坐死。
黎光,東莞人。以鄉薦拜御史,巡蘇州,請振水災,全活甚眾。巡鳳陽,上封事悉切時弊,帝嘉之。洪武九年,擢刑部侍郎,執法不阿,為御史大夫陳寧所忌,坐事死貶所。
劉,肅寧人。舉孝廉,為中書省吏。嘗暮市蘆龍江,旦載於家,俾
織蓆,鬻以奉母。而後,入治事。
廉介,或遺之瓷瓦器,亦不受。為楚相府錄事,中書以沒官女婦給文臣家,眾勸其請給以事母。
固辭曰:“事母,子婦事,何預他人。”及省臣敗,吏多坐誅,
獨無所預。帝賢之,擢工部侍郎,改刑部。出為徽州府同知,有惠政,卒於官。
楊靖,字仲寧,山陽人。洪武十八年進士,選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戶部侍郎。時任諸司者,率進士及太學生,然時有不法者。帝制《大誥》,舉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瑺、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諷厲之曰:“此亦進士太學生也,能率職以稱朕心。”其見稱如此。
二十二年進尚書。明年五月詔在京官三年皆遷調,著為令。乃以刑部尚書趙勉與靖換官。諭曰:“愚民犯法,如啖飲食。設法防之,犯者益眾。推恕行仁,或能化。自今惟犯十惡並殺人者死,餘罪皆令輸粟北邊。”又曰:“在京獄囚,卿等覆奏,朕親審決,猶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擬,豈能盡當?卿等當詳讞,然後遣官審決。”靖承旨研辨,多所平反。帝嘉納之。嘗鞫一武弁,門卒撿其身,得大珠,屬僚驚異。靖徐曰:“偽也,安有珠大如此者乎。”碎之。帝聞,嘆曰:“靖此舉,有四善焉。不獻朕求悅,一善也;不窮追投獻,二善也;不獎門卒,杜小人僥倖,三善也;千金之珠卒然而至,略不動心,有過人之智,應變之才,四善也。”二十六年,兼太子賓客,並給二祿。已,坐事免。會徵龍州趙宗壽,詔靖諭安南輸粟餉師。以白衣往。安南相黎一元以陸運險艱,
不奉詔。靖宣示反覆開諭,且許以水運。一元乃輸粟二萬,至沲海江別造浮橋以達龍州。帝大悅,拜靖左都御史。靖公忠有智略,善理繁劇,治獄明察而不事深文。寵遇最厚,同列無與比。三十年七月,坐為鄉人代改訴冤狀草,為御史所劾。帝怒,遂賜死。時年三十八。
時有凌漢,字斗南,原武人。以秀才舉,獻《烏鵲論》。授官,歷任御史。巡按陝西,疏所部疾困數事。帝善之,召其子賜衣鈔。漢鞫獄平允。及還京,有德漢者,邀置酒,厚贈以金。漢曰:“酒可飲,金不可受也。”帝聞之嘉嘆,擢右都御史。時詹徽為左,論議不合,每面折徽,徽銜之。左遷刑部侍郎,改禮部。後為徽所劾,降左僉都御史。帝憫其衰,令歸田裡。漢以徽在,有後憂,不敢去。歲餘徽誅,復擢右僉都御史。尋致仕歸。漢出言不檢,居官屢躓。然以廉直見知於帝,故終得保全。
又吳人嚴德珉,由御史擢左僉都御史,以疾求歸。帝怒,黥其面,謫戍南丹。遇赦放還。布衣徒步,自齒齊民。宣德中猶存。嘗以事為御史所逮,德珉跪堂下,自言曾在臺勾當公事,曉三尺法。御史問何官。答言:“洪武中臺長,所謂嚴德珉是也。”御史大驚,揖起之。次往謁,則擔囊徙矣。有教授與飲,見其面黥,戴敝冠,問:“老人犯何法?”珉述前事,因言“先時國法甚嚴,仕者不保首領,此敝冠不易戴也。”乃北面拱手,稱“聖恩,聖恩”雲。
單安仁,字德夫,濠人。少為府吏。元末江淮兵亂,安仁集義兵保鄉里,授樞密判官。從鎮南王孛羅普化守揚州。時群雄四起,安仁嘆曰:“此輩皆為人驅除耳。王者之興,當自有別。”鎮南王為長槍軍所逐,安仁無所屬,聞太祖定集慶,乃曰:“此誠是已。”率眾歸附。太祖悅,即命將其軍守鎮江。嚴飭軍伍,敵不敢犯。移守常州。其子叛,降張士誠,太祖知安仁忠謹,弗疑也。久之,遷浙江副使。悍帥橫斂民,名曰“寨糧”安仁置於法。進按察使,徵為中書左司郎中,佐李善長裁斷。調瑞州守禦千戶,入為將作卿。
洪武元年擢工部尚書,仍領將作事。安仁多智計,諸所營造,大小中程,甚稱帝意。逾年改兵部尚書。請老歸,賜田三千畝,牛七十角,歲給尚書半俸。六年起山東參政。懇辭,許之。家居,嘗奏請浚儀真南壩至朴樹灣,以便官民輸挽;疏轉運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淺;移瓜州倉廒置揚子橋西,免大江風
之患。帝善其言,再授兵部尚書,致仕。初,尚書階正三品。十三年,中書省罷,始進為正二。而安仁致仕在前。帝念安仁勳舊,二十年特授資善大夫。其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五。
徐州朱守仁者,字元夫。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樞密同知,守舒城。明兵下廬州,以城來歸。歷官工部侍郎。洪武四年進尚書,奉命察山東官吏,稱旨。尋改北平行省參政,以饋餉不繼,謫蒼梧知縣。初,守仁知袁州,撫安創殘,民甚德之。至是連知容州、高唐州,皆有善政。十年進四川布政使,治尚簡嚴。以年老致仕。坐事罰輸作,特宥之。十五年,雲南平,改威楚、開南等路宣撫司為楚雄府,遂命守仁知府事。招集移,均徭役,建學校,境內大治。二十八年上計入朝,郡人垂涕送之。拜太僕卿。首請立牧馬草場於江北滁州諸處。所轄十四監九十八群。馬大蕃息。馬政之修,自守仁始。久之,致仕。永樂初,入朝,遇疾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