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大被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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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化南路是臺北最高級辦公、住宅區,工地乃兩幢相鄰大廈,高二十二層,正在預售,住家八萬五起,辦公室則只七萬。
這天吳霖也去了。六個人都中意大住宅。
考慮一下,簽了合約,住宅買最高的一層四戶,共五百坪,每坪九萬,共四千五百萬。不過只須付四十萬訂金。一層兩單位最高的辦公室,亦有五百坪。每坪七萬五,總價三千七百五十萬。亦先付訂約金四十萬。在回程車上,吳霖坐在右邊,枕著我肩膀:“哎啊!飛飛好大手筆,一下子訂了八千多萬的房子,好可怕喲!”若男在前座,回頭說:“有什麼可怕,飛飛是福星,一定賺大錢。八千萬算什麼?下午還要買呢!”雄心壯志鼓動得如帆揚起,收不住了。我大笑:“對,下了課去看那兩處舊厝,如果合適,全買下來!”舊厝之一在仁愛路三段路邊,是舊式兩層樓,地有三十坪,屋主倆夫六十幾歲,開一家雜貨店,索價三百萬,少一分錢都不賣。
小倩、司褀、吳霖、瑪麗都不贊成。只有若男附和我,說是前景很好。我二話不說就買了,當天僱車載店主去地政事務所辦手續。三天後成!
老店主原計劃下鄉養老,店裡的雜貨全留下,任我支配,我選些用得著的,一部分搬回家,又叫司褀、瑪麗、吳霖各取所需,也搬了三車,最後找個買舊貨的,全送給他,條件是把上下清乾淨。
隔兩天又找裝修行,重新粉刷修理,換過門面,才貼出招租紅紙,不到三天,便租給一家電器公司,租金每月六萬元。
另一處在臺大正後方,一條彎彎曲曲小街上,院子很大,足有五百坪,院中大樹可合抱,濃蔭深深。可惜大門已破舊,院中一幢式老屋,因年久失修,像要倒塌了!
不過大門邊有個車房鐵皮屋,倒是滿整齊,臨街一面,修著玻璃鋁門窗,上面還架著一臺大冷氣!
週四下午四點多,只我和若男騎摩托車去,四周看過,很喜歡院中濃蔭,按了門鈴,好半晌才聽見很蒼老虛弱的聲音,用臺語問:“誰啊?”揚聲說明來意,半晌門才打開。雙方一對眼,似乎都嚇一跳!
我吃驚對方是個老婆婆,又瘦又小,已駝了背,稀疏的白髮,差不多要掉光了!
她吃驚大約是我高大又年輕吧!
她瞪著一雙無神的眼睛,望著我足足一分鐘,才展開笑容問:“少年郎,你說要買房子,是嗎?”點頭應:“是!”她伸出枯乾的手拉住我,親切的說:“快進來,進來,到屋裡說去,我等你很久了,不順眼的人,我是不肯賣的!”隨她進去,若男也跟進來。隨手關上門,自然的扶住她另一邊手臂。老婆婆扭頭望望,連聲笑著問:“好,好!你是他媳婦嗎?”若男清脆的回答:“不是,我們是同學!”院子裡枯葉遍地,積得厚厚一層。只走道上少些。房子是木拉門,爛了多處。裡面榻榻米破得更厲害,有的已出稻草來了!
不過房子滿大,最少七十坪,用紙門隔著,不知多少間!
老婆婆行動遲緩,帶我們脫鞋去客廳,她坐在唯一的老式搖椅上,指指兩張小板凳叫我們坐。我索盤膝坐席子,若男則坐旁邊小木凳!
老婆婆緩緩搖著,問我姓名、家鄉、人口,像做戶口調查。我耐心回答,直到她滿意,自行改變話題。
先嘆口氣,她望著我說:“小夥子,我喜歡你!你生得’卡水‘,一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歡你吧!我決定把屋子賣給你,不過有兩個條件,一項難題!”
“什麼條件和難題?請婆婆指點,能做到一定答應!”
“好!第一個條件,是要秘密為我找一家好的養老院,我需要有人照顧,最少有人供伙食!”誠懇的點點頭:“這點可以做到,再不行送你去中部,和我父母一同住,請個歐巴桑或護士照顧,你認為怎樣?我家在臺中新近也買了洋房,有四個房間,一定住得下!”老婆婆滿意的點頭:“怎樣都好,總之我要有伴,衣食無缺就行了。其實我也有兩個兒子,他們分了錢,搬去美國,半年也不見一封信,我是不指望他們了!”抹抹眼睛又說:“第二個條件是我死了之後,你要替我辦後事,火化之後,放在善導寺吧!再通知那兩個兒子,他們要是有良心,會回來把我移到祖墳去,和他們父親合葬,要是不回來,也由得他們!”我毅然應允:“好!這一點一定做得到!”
“至於難題,是外邊那一家子。他們是我侄子,夫倆一子一女。我侄子也曾分過不少錢。後來看上這房子,甜言
語騙我,說要搬過來伺候,哪知來了之後,屋裡值錢的東西不斷失竊,連電視機都保不住。我發覺上當趕他們,卻死皮賴臉不肯走,搬到車房去住,已經五年了!所以房子賣給你,你自己可得設法割掉這個毒瘤,我老人家”沒法度“!”
“臺灣是講法律的,只要辦好過戶手續,一切合法,相信他們不能再賴著不肯搬!”
“我怕他耍氓,辦手續一定要秘密,將來我住的地方也要保密,免得受騷擾!”
“這些都不怕,保證可以解決。至於這房子,婆婆要多少錢哪?”老婆婆說:“價錢可不一定,怎麼說呢?若是你送我去養老院,保證金、月費,都由你出,以後每月再付我老人家三萬塊零用,萬一生了病,醫藥費也得你出,死後的喪葬費也一樣,你說需要多少?”當真無從計算!老婆婆又說:“若住到你家,保證金、月費免了,零用及傭人錢、伙食費等等,卻不能省,同意嗎?”我慨然應允:“這沒問題,婆婆若信不過,明天我們籤一份承諾書,去法院公證,萬一我耍賴,你可以告我,請求法院替你要回房子…”老婆婆擺擺手:“我覺得和你有緣,更喜歡你,我信得過,只是為了好過戶,承諾書要籤一份,找個證明人就行了,不必上法院!”若男含笑答:“我可以做證人。另外還有幾位同學,都是同班也可以。回去我們先擬個稿,婆婆同意,再拿去打字,你說可好?”
“好,好,你們快去辦吧!這兒我住得煩死了,能早一天離開就早一天。走吧!記得明天中午來,才不會讓那一家子發現!知道嗎?”答應了回去。若男把這件事告訴小倩她們。幾個人又驚喜又唏噓!替老婆婆難過!
我想了一下,先打電話去臺中,把這事一五一十報告老爸,問他的意見,老爸說:“這老人家好可憐,別說有幢房子等於送給你,就是沒有,也應該幫她。來臺中住原則上沒問題,不過得問問你老媽,聽聽她的意思!等會我們談過再告訴你吧!”我詳細擬份承諾書,把己方義務條列得很清楚,還特別記明罰則,己方不能履行義務時,應無條件返還某街某號房屋,或按市價折算適當現金等等!
拿給若男她們看。大家表示很周到,若男乾脆叫司褀再抄兩份。明天一同帶去,若是老婆婆沒別的意見,馬上可以簽字,立刻辦過戶!
自週開始,為了房事,若男她們有空就聚在我家,或分頭辦事,一直到九、十點,才回自己的家。若男主持大局,公事公辦,要司褀擔任出納管錢,自任會計,每個人為公事的車資費用,一律實報實銷。
本來主張發底薪,但都說現在支出太多,等見了回頭錢再發不遲!
私生活方面,若男陪我到星期一,便自動退讓,叫小倩接班,小倩到主臥房陪我兩晚,大叫吃不消,要吳霖接替,吳霖向家裡請假,也留宿兩晚,每天早晨都起不來,耽擱了上課,今天才八點就提前走了,說要回去好好補一補!
九點多瑪麗也走了。若男私下告訴我,司褀已請好假,願意留下。明晚則換瑪麗,問我意見,我頗為難:“不好吧!萬一傳出去,太糟糕了!”
“人愈多,愈不會有閒話。她倆是死黨,什麼不清楚?長得雖不算頂美,也過得去啦!若是你嫌,她們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心裡一生怨,才可怕呢!”無法反駁,只好沉默,剛好電話響了。我去接,果然是老爸打來的:“兒子,你媽答應了!卻怕不一定合得來。這顧慮也對,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