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變革從農村開始1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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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這次視察,前後花了近兩個月時間,沿著成渝線,察看了川東、川東南、川南等數個行署及十數個縣。本章節孤獨手打在回成都的路上,陳華的心情可謂是百味雜陳。

成渝公路在陳華回來的時候各段開始鋪設水泥,原計劃1912年底完成的路顯然要等到次年再等兩個月左右才可以付使用。這也不算沒完成計劃,因為工程的難度有些出乎意料,還有就是水泥生產也跟不上需要。計劃1912年完成的四條公路,只有成樂公路、成綿公路兩條如期建設完成。成綿公路是近水樓臺先得月,主要水泥產地就在綿州境內的上壩。再說,成綿路的率先建成,對於聯結成都與凱江、上壩等工業基地,迅速形成工業由點狀到線狀再到全面開花具有特別的作用。

除了公路、鐵路及工商企業外,這次視察陳華關注得最多的還是農村。但就是這個農村,讓陳華滿懷憂慮。

革命成功一年多了,很多邊遠地區的農民還不知道已經“改朝換代”閉、落後、貧窮、愚昧是這些地方農民和農村的真實寫照,有相當多的農民,完全稱得上是“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沒有房子,沒有土地,家無隔夜糧,吃了上頓沒下頓,而且但凡中老年農民,其身體大多帶有這樣那樣的疾病。

在鄉村,這種經濟上一無所有的“赤貧”人口至少要佔到40%,而這些人,在政治上更是受到地方惡霸、地痞氓、封建會道門的欺壓,賣兒賣女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陳華曾經問過,你們為什麼不去城裡做工呀,他們說,他們一不識字,二無一技之長,城裡不要他們的,而且家裡也是老的老小的小,出遠門也讓人放不下心。

陳華一想,是這個道理。自己的工廠不是也需要識字的工人嗎?對於不識字的農民也招收,並且對他們進行培訓,但與四川至少2000萬貧困農民的龐大數據相比,華夏實業集團招收的那點人無異於杯水車薪了。

讓陳華更為不滿的是,對於農村這種讓人憂慮的狀況,各行署各縣的行政長官,大多數習以為常,漠不關心。當陳華建議政府是否應該對這部分人給予救濟或補助時,大多數官員都認為不可,因為華夏有句古話,叫“救急不救貧”即遭受自然災害時,官府才出面救濟,而平時則本沒這個東西。官員們列舉了好多種理由,強調得最多的一是政府財力本無法負擔,二是也有一些人天生懶惰,如果政府給予救濟,可能導致更多的人不願意耕作。

辦法總是有的,主要是轉變觀念。陳華自然不能指望這些人一下子就把觀念轉變過來,陳華覺得,這事得由自己來強力推進,都督府和省政府聯合起來,也許能逐步改變農村的面貌。

陳華一回到成都,就將省政府、都督府一干人等召集來開座談會,這會一開就是三天,最終在省級層面統一了大家的思想,至少,大家不會反對陳華提出的主張。

主張確實是陳華拿的,但陳華背地裡從阿嘎邛那裡獲得了世界各主要國家當前及以後百年關於農民、農村、土地等方面的大量資料,特別是後世tw的土地政策,給陳華耳目一新之

後世tw的土地政策,基本上脫胎於孫的“平均地權”的思想,但又遠遠超過了這一思想,變得更具,也更具合理

“平均地權”是一個理論,也符合人類道德,但平均的手段卻很有講究,否則,為了滿足一個道德有可能造成更多的不道德。

tw的做法並不是將土地平均到每戶農民的頭上,而是首先核定地價,這個地價屬於原土地主人所有,任何人不能侵佔。隨著經濟的發展,土地肯定會漲價,有人也會出售,這樣就出現了“溢價”除了土地買賣雙方要各一筆契給稅外“溢價”部分由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各佔一部分,其中政府至少佔60%;即便土地所有者的40%,還得所得稅等一系列稅收。在這一政策中,tw政府就獲得了一個長期的固定的“土地收入”在陳華前世,政府也有這部分“土地收入”但這部分土地收入落入了地方財政的包,用於改善城市環境或改善官員生活狀況去了。但tw土地政策的重點也放在如何處理這部分“土地收入”上,而且是極其閃光的制度。

tw規定:“土地收入”只能用於農村和土地,包括農業投入(終極投入,不是投入到某一級政府的賬戶上)、興修水利、農民教育、農村發展、農民醫療及養老保險等。一句話,來源於土地的收入,必須全額用在每一個農民的身上。

這個政策還有三點:一是這種“土地收入”並不是說哪個地方有收入,哪個地方就可獲得政府投入,而是收入上來之後由中央政府統一安排,全國平均投入,而且還要向邊遠地區傾斜;二是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每年土地轉讓中多少用於非耕地的城市和工業建設,不是看城市和工業需要多少土地,而是看全國範圍內到底新增了多少耕地;也即消耗多少完全由供給多少決定,而不是大筆一揮,耕地就變成了其他用地;三是土地轉讓中,不改變用途的轉讓,政府的稅率相對較低(鼓勵土地轉和土地集中,因為沒土地的人可從政府獲得相應保障),而由耕地變成非耕地的轉讓,政府的稅率更高。

當然,陳華不可能簡單地照搬這一制度,因為tw實行這個制度的時候,城市工商業已經較為發達,農村的土地壓力較輕,最重要的是,土地兼併現象並不是特別的嚴重。但現在陳華所在的這個時代,無地農民太多,土地基本集中在少數人手中。

情況不同,採取的手段自然有所不同。

第一步,陳華必須解決土地兼併嚴重的問題,讓無地農民擁有土地。

但是,除了極少數天怒人怨的惡霸地主,陳華並不能簡單採用“無償剝奪”的方式來實現這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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