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純是化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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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了扭身子拒絕了,擔心的說:“若叫李奇知道了,你可就吃不了,兜著跑。”
“沒關係。看李奇這次回來沒打彩樣子,今天不會來了,明天早上我再給你綁上。”她和風仙都轉到我背後,手嘴並用,就是解不開。
又從頭上拔出幾大發夾配合,還是一個繩頭也未鬆開。月季無計可施,最後還是放棄了,狠狠地說:“玫瑰。哪個人販子用這繩綁你的,簡直準備綁你一輩子,你一定不要饒了她。”我苦笑一聲。對她們說:“這繩是我自己找的,綁我的人也是我請的,也是我要她儘量綁緊點的,我把自己綁結實後,送到範仁杰手中的。”她們聽了驚愕得嘴都合不上。於是我把我從沁州刑場逃走,賣到美人
,並告訴她們,賣到那裡女人終生鎖上刑具,沒有一個能逃出來。
所以叫《進得去出不來的美人》,我又怎樣幫助那裡人開發當地土產度荒,被當地人尊為長生仙女。當地人如何
信。他們要我繩捆鐐銬加身,才敢見我這個長生仙女。這次我只身上山救人中圈套,這驚險曲折複雜的經歷告訴她們,她們聽得如醉如痴。
月季嘆說:“以前我們只知道玫瑰姐有頃國傾城的花容月貌,還不知道你還聰慧過人,膽大心細,真是我們女中豪傑。這下我們有了主心骨了,”沒想到我與她們聚會時間是這樣短,當天夜裡,闖進幾個人,給我套上黑布袋架了出去。
等月季她們反應過來,嚎叫著撲過來時,我己被架出牢門,拖下樓去,進一部汽車裡。我雙手時間綁長了,己完全失去知覺,毫無抵抗能力,像木偶一樣由他們擺佈。
車子走不遠停了下來,又換了一部車這部車。開出不久,車頂上響起了警車專有的警報聲,我十分奇怪,他們有警車開。車開了不到半小時,進了一個院子。
“匡啷”一聲開了的鐵門在車後關上,車停下來,上來兩個人架著我,取下我頭上黑袋。映入我眼簾的是《龍口看守所》幾個大字。怎麼又回到龍口,難怪我從關押樓上往下看是那麼悉,原來這兒是龍口縣城。範仁杰又把我
給了警方是怎麼回事。我估計與所謂的《龍口販毒案》有關,新的一次較量拉開序幕。他們把我推進看守所審訊室。
一腳把我踢跪下來,我卒不及防,雙膝落地,砸得痛徹心腑。我“哎喲”叫了一聲低下頭。一個女警官神采奕奕地走到我面前。大聲喝道:“洪玫瑰。抬起頭來!”我滿頭絹花首飾,頭髮又被髮膠固定,又園又滑,押我的人抓不上手,就板著我的上身,扣緊背後麻繩,迫使我起
,昂起頭。往前一看,原來是我的老對頭梁大隊長,她手裡拿著一份文件,嘲笑我說:“哈哈!洪大小姐。我們又見面了,這次恐怕出不去了。
聽說這次是你妝扮得豔麗動人,自縛其身送上門的。喲!真可惜,你這個靚女怎麼與販毒扯上了,你要知道,那可是一條不歸路。
“開場白之後,宣讀了龍口縣檢察院對我的逮捕令,宣佈逮捕後,送到重犯囚牢。這重犯牢房上次我住過,重犯牢房的中年女看守我認識,她想先除掉我頭上首飾,但很難拔掉,給髮膠牢牢貼在固化頭髮裡。
接著她給我鬆綁,我跪在她辦公室,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未解開一個繩結。她抱怨說:“就是給死刑犯上綁也不能這麼緊。這姑娘的胳膊肯定完了,”她從外面找來一隻鋒利的軍用匕首,首先割斷吊著雙手那節繩,雙手垂下來,身上如放下一隻重包輕鬆下來。
最後她用匕首將繩割成多節,終於將我徹底鬆綁,麻繩一節節散落一地。我全身先是一陣發熱,然後是麻,最後是癢,上身同爬滿螞蟻一樣。
我想用手抓,但雙手仍反剪在後面,動也不能動。我到這次同以前大不一樣,雙手一點
覺也沒有,我嚇得哭了,那中年看守一邊幫我脫衣裙,一邊安
。
當衣服脫下後,脯,頸,肩,胳膊,手腕全是紫紅甚至發黑的繩印。中年看守給我穿上號衣,釘上死鐐,送我到號房,
待同號室友照顧我的生活,鎖上號門就走了。
我深知不盡快處理我這雙手,肯定要殘廢。據馬老師教我的方法,在這種情況下,決不能亂捏亂動,最初輕輕晃動身體,使下垂雙手自然擺動,讓扭曲的神經和血管自然恢復。
我就這樣,將雙手拋動到傍晚,雙手有了一點又漲又痛的覺。幾天緊縛,今天鬆開,夜裡睡得很沉。***第二天起來,發現雙手開始腫漲,再拋動,有些痛。
而且隨著腫漲加劇,拋動時痛得鑽心,正當我心急如焚時,看守來提我見我的律師。我當時很奇怪,不知什麼人為我請律師。到會客室一看,還是那個金大律師。
見到他我很高興,我有了希望。金律師還帶來治傷的藥品,經過監獄管理部門檢查,允許我帶回監號。從藥品使用說明和口吻分析,這些治傷藥肯定出自馬老師之手,我真有些驚訝,這個張孝天可真神通廣大。
金律師還告訴我,這宗通天大案審判地尚未最後定,所以審判暫不會進行,近期不會有人打擾我,他要我安心養傷。
他對我最終處理結果仍很樂觀。這位金大律師還是利害,見面當天就給我換成我曾住有點像賓館號房,找了個女犯陪我,並照顧我。
回號房我按金律師帶來字條方法用藥,治療和鍛鍊,一週後雙手完全恢復,而且肩關節和肘關節更靈活,若僅綁手腕不綁胳膊,我能把反綁在後的雙手翻到前面來。
***十天後,審判地果如張孝天所料,定在西海省西京市中院,內定我是從犯,關在西京看守所。
穿著囚犯的背心,暫時作重刑犯看押,釘著生誘的腳鐐,上著鐵銬。在《玫瑰之家》會員關照下,在監獄裡生活受到關照,沒有人為難我,會員們還利用各種關係來看望我,每當我出來放風,拖著沉重的腳鐐“匡啷”
“匡啷”在院子裡活動時,總有犯人來扶著我。
那些看守都同看把戲一樣看著我,我都不敢抬頭見人。我望著那圍著帶電網的高牆,心裡到安
,若不是我
身而出,現在鐵窗之內不是我,而是我那不聽話的女兒。到了西京,在吳興發看我的時候,我告訴他,範仁杰一幫人帶著一批還未出手的姑娘,就藏在離看守所不到半小時車程的範圍內,具體地點是一座不低於十層大樓上。
範仁杰手下把我給當地警方,證明他與當地警察有關係。吳興發如獲至寶,非常
謝我送給他這樣好的禮物。在我蹲監獄時,阮總也不放過我,通過關係給我送來電腦,叫我利用在獄中空閒時間,外界干擾少,靜下心來寫幾個好劇本。
我用我的經歷一鼓作氣的寫了五個劇本草稿,後經專業作家修改成幾部電影劇本,成了我的成名之作。
關押了二個月,正式開庭審判。經過繁多的程序和大量內調外查,否定這宗案是涉毒案,撤消龍口檢察院的指控,所有涉案人員,包括殷莫者都從此案中解脫,他由於還有其它犯罪謙疑,被另案處理。
但我也未被釋放,法庭當場判我《違反神藥品管制罪》,私帶數量較大。考慮到所攜帶藥品在案發時還未列入《
神藥品管制目錄》,且初犯,故從輕處罰。
判處強制管制二年,由沁州《紅玫瑰之家有限公司》擔保,代行管制之責。由吳興發警官監督執行,在管制期間,剝奪公民權,必要時,可採用戒具限制自由,以預防對社會為害。
判決後,王律師建議我放棄上訴。因為此案經吳興發調查取證,金友才律師的有力辯護,己經推翻原來定,不作販毒案,僅作為一般物藥管理不當,來處理,屬輕微犯罪。
我當時有些奇怪,即是輕微犯罪,為什麼要管制二年?這樣長時間,還要用戒具限制自由。王律師笑而不答,我想這案早給他們給消了,這管制是他們活動法院的結果,純是化蛇添足,主要是要借法律名義,把我控制在《沁州紅玫瑰公司》。
經王律師他們一折騰,好了張孝天。他徹底脫離此案的干係,還有那些涉及在此案中,幫他的警員,都一點事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