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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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頭赤炎炎,口哨聲吹啊吹,沒幾步就吹得何婕綾後腦勺著火。

她咬牙忍住,不在街上與痞子過招。原來這年頭警察真是另一種顏氓!不理他、不理他…她速速加快步子。哪知這痞子氓…不,這痞子警察神通廣大地叫人了。

“喂,何婕綾,你也太現實了吧,我幫你輕鬆換回一個美麗的包包,你不用請我吃飯是無所謂,可是連聲謝謝都沒有,這就太…啊!嚇死人了,你這樣走走走突然又停下來是會被撞死的你知不知道?”他及時停下腳步,不然就要撞上突地轉身停步的女人了。沒見過這麼欠扁的警察!

“我說警察先生,你們做警察的這麼神通廣大啊,連我的名宇都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小市民有沒有投訴隱私權遭到侵犯的權力?還是你要我告你擾民?”大熱天要她出門已經很痛苦丁,遇上爛老闆更是一樁鳥事,竟還加上莫名其妙的痞子警察來花,搞得她心情萬分惡劣,本沒有任何受到陌生人幫助該有的愉快!

看女人發飄得采,他吹出一聲長哨。

“哇嗚,這麼兇。”死、痞、子、混、蛋!

他竟然撅嘴吹著口哨,本不回答她暴怒的一長串問題,那雙.眼還閃著濃濃的促狹笑意!若不是眼前的痞子就是警察,她簡直想叫警察來捉壞人了!

厚,天氣很熱這人知不知道?

臺灣的太陽比恐怖組織還毒,這神經病知不知道?她發起脾氣來會殺人這傢伙知不知道…但他不回答就是不回答,盯著她的雙眼一逸帶著笑意,讓她滿腔怒火燒得更旺“你不會說話是不是!”三秒過去。

何婕綾掉頭就走。

不說就算了!歹年冬厚捎人,問題是現在是夏天,離可憐兮兮沒錢過冬的子還很遠,就不知她怎會這樣倒相遇見一堆瘋小人!現在唯有速速進人冷氣房才能讓她冷靜。噴!走人、走人,趕快回家去,地球太可怕了!涼涼的聲音自她身後飄來。

“我是寒衍幸。每個字都很難念很難認的寒衍幸,婕綾。”我管你是什麼玉!我還預演咧,演預…何婕綾跨大步遠離的動作慢了下來,微壁著眉頭在腦海中搜索一圈。

“不幸?你是說那個小時候覺得名字很難寫的鬼衍幸?”她倏地停步轉身,瞪大眼朝這個高大的男人上上下下看了兩圈。他剛才說了,不是隻有難寫,也很難認,他直到現在都還有換名字的衝動,在醫院還被叫成“寒眼睛”

真是津津蘆筍汁喝太多。

“騙人!你怎麼可能是那個矮子鬼衍幸?”

“矮子鬼二二個字狠狠砍了他一刀,他咬牙深呼。他就是不想用這種方式喚起她的記憶,沒想到…唉。

原來分開的這些年來,她對他的身高發展是這樣不抱希望,不過也許他該到高興,因為現在的狀況超出她所想像,所以她才不相信。

寒衍幸眉一挑,一副痞樣,得意的應道:“我偏偏就是。”何婕績看著他刻意昂高的下巴,受不了的翻翻白眼。

“夠了夠了,我知道你很高了啦,只是…

“你姓寒?哪個寒?寒冷的寒?這麼酷的姓一點都不適合你!”這人只差沒和主持界曲”ocalking拜把了,簡直是吵死人的男人物種,言行舉止離“寒”這個冷質的姓氏差之千里,真是對不起他的列祖列宗。

“有人姓白就很白的嗎?還有,你不知道我姓寒?”難怪剛剛老闆叫他寒警宮時,她一點覺也沒有。

厚,這女人會不會太健忘了一點?

說到這問題就讓何婕綾大笑。

“呵呵呵,我以為你姓鬼…”她算善良了,當大家叫他矮子鬼衍幸時,她只簡略的省掉矮子兩字而叫他鬼衍幸,算是很顧及他小小的自尊心了,但想想他現在這種痞樣,她還真後悔自己過去是在耍什麼善良。

“姓鬼?唉,也是啦…”他輕嘆一聲“只有你沒叫我矮子鬼。”這也是他對何婕綾一直保有深刻記憶的原因,這女孩嘴巴壞、脾氣壞,但認識一久就知道她的心腸比棉花還軟。

說起那條充滿回憶的巷子,小蘿蔔頭追趕跑跳全都在那兒,這家的孩子有三個,那家的孩於有兩個,不分你家我家統統玩在一塊兒,簡直就是古代版的蒙特梭利教學營,管他男的女的,各個年齡層都有,所以大的欺負小的,小的緊跟大的或當卒子的統統不缺。小孩子自成一格有趣的人生初期社群,天真、自然、實話實說,當時覺得被叫矮於這種殘酷的事情,如今想來,卻是人生中最坦白、單純、無欺的一段子。

何家在那條巷子裡算是個大家族,何婕綾是家族同一輩分中年紀最小的女生,至於她那些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族繁不及備載,自家人加一加就可以組一支家族球隊。

他恰巧就是和她其中一個堂哥同班,加上和自己的親哥哥年紀相差太大,平時在家中宛如獨子,因此他幾乎成了何家的兄弟。只是一和何家的男孩們排排站,便凸顯出他的不同!至少在身材這方面,他確實不符合何家高壯的口叩種,而且相形之下更矮小。

所議別家的孩子開始叫他矮子鬼衍幸或者矮於幸,後來連何家大大小小也這麼叫他,他整個是無力可迴天。矮子幸叫久了,這綽號就如影隨形跟著他,直到搬離那條巷子。

“我們搬走沒多久之後,你是不是也搬家了?”何婕綾問。

他們何家是率先搬離那條舊巷子的先鋒,阿公的財產分完之後,伯叔輩的人將老房於賣給建商重建,房子拆建前大家作鳥獸散,三伯父搬到內湖,五叔往新莊搬,六叔和六嬸乾脆辦離婚,六嬸自己帶著堂哥堂姊回臺中孃家去。

她老爸排行第四,是撐到最後建商要拆房子了才離開老房子的一支,原因是!

最窮。

“是啊,沒好玩的,所以你們家搬離開一年左右後,我家老頭也帶著我和我哥搬家了。”對呢。他還有個哥哥,不說都忘了。

那個年代,沒手機,沒網路,只有電話,但小孩子又不懂在分開前留好聯絡方式,時間一久,連名字都記不起來,就這麼失聯了。要不是有人可指認出對方,應該會連面對面坐著都認不出來彼此就是曾在巷子裡一起追趕跑跳的青梅竹馬。

青梅竹馬?

她看了看他那臉痞樣,好似那四個字會吃人似的,趕緊刷掉這個想法。

“我有一次回去,巷子裡的屋子都翻新了,街頭巷尾沒一個鄰居認識,而我們以前追趕跑跳的巷子也變得好窄,我幾乎要懷疑它不是原本的那條巷子。”何婕綾說著,泛起淡淡的苦笑。雖然那問舊房子稱不上舒適的住家環境,但畢竟是她出生以來的第一個家,那種每每回憶起便每每惆悵的覺如霧籠罩襲來,雖然現實的忙碌早將回憶吃掉了大半,她還是戀著那條巷子裡的那問老房子。

那屬於舊房子的陳腐溼氣味…

那一下雨就得用鍋碗飄盆接雨的滴滴答答聲…“你回去過?”他向著,嘴角不正經的揚起。

他也回去過。男人說話時吊兒郎當的語氣將她淡淡的哀傷吹得一絲不剩,她收拾傷,火熱的氣溫在腳底直冒上煙,雖然遇故知不是件不愉快的事,可是這火熱的天氣加上她對痞子沒太大興致,無論這痞子皮相如何酷帥討喜,也讓她耐告罄。

“喂!天氣熱得我要發了,我們…”改天再聊、再見、by甲by?下次再聯絡什麼都好,反正她要走人就對了。

哪知她步子都還沒移動一步,手臂就給人家牽走了。

“我們進去那邊的店裡喝點飲料吹冷氣。”他接得很順口,連那雙手的動作都萬分順手。

喂喂喂!我說警察大人老鄰居這位同學痞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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