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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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快到晚上,殺得差不多了,曹文詔準備走人。
這並非玩笑,曹總兵是騎馬來的,就算打不贏,也能跑得贏。
在混亂的包圍圈中,他集結兵力,發動突擊,很快就突出了缺口,準備回家洗澡睡覺。
當時場面相當混亂,誰都沒認出誰,在民軍看來,跑幾個也沒關係,所以也不大有人去管這個缺口。
但關鍵時刻,出情況了。
曹文詔騎馬經過大批民軍時,有一個小兵正好被俘,又正好看見了曹文詔,就喊了一句:“將軍救我!”當時的環境,應該是很吵的,有多少人聽見很難說,但很不巧,有一個最不該聽見的人,聽見了。
這個人是民軍的一個頭目,而在不久之前,他曾在曹文詔的部隊裡幹過。
作為一個敬業的人,他立即對旁人大喊:“這就是曹總兵!”既然是曹總兵,那就別想跑了。
民軍集結千人,群擁而上圍攻曹文詔。
曹文詔麻煩了,此時,他的手下已經被打散,跟隨在他身邊的,只有幾個隨從。
必死無疑。
必死無疑的曹文詔,在他人生的最後時刻,詮釋了勇敢的意義。
面對上千人的圍堵,他單槍匹馬,左衝右突,親手斬殺數十人,來回衝殺,無人可擋。
沒人上前挑戰,所有的人只是圍著他,殺退一層,再來一層。
曹文詔是猛人,猛人同樣是人,包圍的人越來越多,他的傷勢越來越重,於是,在即將力竭之時,他出了自己的刀。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他舉刀自盡。
曹文詔就這樣死了,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他依然很勇敢。
無論如何,一個勇敢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
崇禎極其悲痛,立即下令追認曹文詔為太子太保,開追悼會,發撫卹金,料理後事等等。
從某個角度講,曹文詔算是解脫了,崇禎還得接著受苦,畢竟那幾十萬人還在鬧騰,這個爛攤子,必須收拾。
所以,曹文詔死後不久,崇禎派出了另一個人。
當時的局勢,已經是不能再壞了,鳳陽被燒了,曹文詔被殺了,皇帝也做了檢討,原先被追著四處跑的民軍,終於到達了風光的頂點。
[1704]據史料記載,當時的將領,包括左良玉、洪承疇在內,都是畏畏縮縮,遇上人了,能不打就不打,非打不可,也就是碰一碰,只求把人趕走,別在自己防區裡轉悠,就算萬事大吉。
對此,諸位頭領大概也是明白的,經常帶著大隊人馬轉來轉去,有一次,高祥帶著十幾萬人進河南,左良玉得到消息,帶人去看了看,啥都沒說就回來了。
照這麼下去,估計高祥就算進京城,大家也只能看看了。
然而一切都變化了,從那個人到任時開始。
對這個人,崇禎給予了充分的信任,給了一個絕後而不空前的職務——五省總督。
這個職務,此前只有陳奇瑜和洪承疇幹過,但這人上來,並非是接班的,事實上,他是另起爐灶,其管轄範圍包括江北、河南、湖廣、四川、山東。
當時全國,總共只有十三個省,洪承疇管五個,他管五個,用崇禎的說法是:洪承疇督師西北,你去督師東南,天下必平!
這個人就是之前說過的第四個猛人,他叫盧象升對大多數人而言,盧象升是個很陌生的名字,但在當時,這是一個相當知名的名字,而在高祥、李自成的嘴裡,這人有個專用稱呼:盧閻王。
就長相而言,這個比喻是不太恰當的,因為所有見過盧象升的人,第一印象基本相同:這是個讀書人。
盧象升,字建鬥,江蘇宜興人。明代的江蘇,算是個風水寶地,到明末,西北打得烏煙瘴氣,國家都快亡了,這邊的子還是相當滋潤,僱工的僱工,看戲的看戲。
鑑於生活條件優越,所以讀書人多,文人多,詩人也多,錢謙益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但除此外,這裡也產猛人——盧象升。
所謂猛人,是不恰當的,事實上,他是猛人中的猛人。
但在十幾年前,他跟這個稱呼,基本是八杆子打不著,那時,他的頭銜,是盧主事。
天啟二年(1622),江蘇宜興的舉人盧象升考中了進士,當時吏部領導挑中了他,讓他在戶部當主事。
據史料說,盧主事長得很白,人也很和氣,所以人緣混得很好,沒過兩年,就提了員外郎,只用了三年時間,又提了知府。
到崇禎二年,盧象升已經是五品正廳級幹部了,就提拔速度而言,相當於直升飛機,而且盧知府人品確實很好,從來沒有黑錢收入,群眾反應很好。
總之,盧知府的前途是很光明的,生活是很平靜的,子是很愜意的,直到崇禎二年。
而皇帝的祖墳,更有點講究,通俗說法叫做龍脈,一旦被人挖斷,不但死人受累,活人也受罪,是重點保護對象。
在中國以往的朝代裡,除前朝被人斷子絕孫外,接班的也不怎麼挖人祖墳,畢竟太缺德。
真被人刨了祖墳的,也不是沒有,比如民國的孫殿英,當然他是個人行為,圖個發財,而且當時清朝也亡了,龍脈還有沒有,似乎也難說。
朝代還在,祖墳就被人刨了的,只有明朝。
所以崇禎聽到消息後,差點暈了過去。
以崇禎的脾氣,但凡惹了他的,都沒有好下場。崇禎二年,皇太極打到北京城下,還沒怎麼著,他就把兵部尚書給砍了,現在祖墳都被人刨了,那還了得。
但醒過來之後,他卻做出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決定——做檢討。
請注意,不是讓人做檢討,而是自己做檢討。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誤,如皇帝犯錯誤,實在沒法代,就得做檢討。這篇檢討,在歷史上的專用名詞,叫做“罪己詔”崇禎八年(1635)十月二十八
,崇禎下罪己詔,公開表示,皇陵被燒,是他的責任,民變四起,是他的責任,用人不當,也是他的責任,總而言之,全部都是他的責任。
這是一個相當奇異的舉動,因為崇禎同志是受害者,張獻忠並非他請來的,受害者寫檢討,似乎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不難理解,幾句話就明白了。
據慣例,但凡出了事,總要有人負責,縣裡出事,知縣負責,府裡出事,知府負責,省裡出事,巡撫負責。
現在皇帝的祖墳出了事,誰負責?
只有皇帝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