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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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治之離開原府到現在,不過剛剛過了九天。
消息從京城傳到餘姚縣,她再從餘姚縣趕過來,這需要多匆忙?她是得到消息就立即動身而來了吧?
千里奔波,風塵滿面,眼中血絲隱隱,可是這些她都不顧,她也不問他的前程,不問他的前途,她只問他“玉珏可還能成雙”?
原治之閉上雙眼,嘴微微顫動著,他正用盡此生最大的努力壓抑那洶湧而來的淚意。
他何德何能,能得到如此一位姑娘的傾心相許?
他又哪裡值得她這樣不顧一切千旱奔波?
他之所以違抗聖旨,並非僅僅只為了他與她之間的情,對於他這種理
至上的男人來說,愛情與婚姻永遠不會是他生活和思考的主軸,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考慮、要去做,他遠沒有這姑娘心中所想的那麼深情、那麼偉大,為了愛情而不顧一切!
一切,他不過是順勢而為而己。
他的抗旨,確實有幾分是為了費明蘭,他喜歡這位姑娘,願煮選擇她做自己終生的伴侶,可更多得是為了他的理想,為了他的前程,為了擺脫公主的束縛和醜聞。
與費明蘭的真心相比,他所做的一切一點都不偉大,反而是這麼的世俗而功利,是這麼的自私而卑劣,他以前總在審視她,懷疑她這個商戶女是否能匹配他這個出身世家大族的貴公子,可是現在他才知道,或許是他更配不上她吧?
明蘭,我的三分真心換來你十分回報,情深如此,你讓我情何以堪?讓我何以為報?
如果遇到可以愛的人,卻又怕不能把握怎麼辦?
許你終身夠不夠?許你唯一的真心夠不夠?許你一生一世一雙人夠不夠,?
幾經周折,於此時此刻,費明蘭才真正在原治之的心中落地生,成為他的骨中骨
中
,從此以後,天下再沒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把她從他的心中奪去搶走。
平素冷情冷心的人,一旦真正動了情,才真的是不死不休。
原治之,即是如此。
“治大哥?”費明蘭哪裡知道他此時心中的驚濤駭,她只是奇怪他怎麼會久久沉默下語。
原治之慢幔睜開眼,從她的手心裡取餅那枚玉珏,然後毫不猶豫地丟到地下,摔碎。
費明蘭瞪大了雙限。
“治大哥!”原治之卻像失控般地突然伸手擁抱住了她,將她緊緊摟在懷裡,他的頭埋在她的後頸處,滾燙得要灼傷人的眼淚終於決堤。
對於有理想有抱負的男人來說,被逐出家門等於奇恥大辱,幾乎等於自絕前程。
他以為自己能承受得住,可是…他原來是如此難受!
他的生父,他的嫡母,他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們,他們對他哪裡有過什麼虧欠?他生母的恩怨,他卻又哪裡能理得清?孰是孰非,或許就連當事人都已經無法說清。
他哪裡又會真的要為生母報仇,與家人離心?
養恩重於生恩,這點道理他還是能分得清的。
嫡母鄭氏從小把他養大,各種待遇都和其它三個嫡出兄弟並無任何區別,雖然態度上或許多少有點微妙,可是面對自己仇恨之女的兒子,嫡母能做到如此,又何嘗不是一種無私與偉大?
可是他不得不走到今天這一步,因為玄昱,因為皇帝陛下要委以他重任,卻又必須讓他擺脫強大的家族背景,只能為皇帝一人所用。
皇帝要他做孤臣。
皇帝之所以為皇帝,是因為從來不會情用事,他的每一個舉動往往都要達到一箭雙鵰,甚至一箭數雕的目的。
玄昱要他做天下商人的總統領,要他能調動景國富商的所有錢財物資,要他用盡一切力量為前線提供軍資,他被賦予的權力之大,涉及到的錢財物資之重,或許要超過了戶部,超過了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