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零章零點捕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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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子鑫要求下屬,各個小組必須調整好狀態,拿下口供。《》整個審訊過程中,包大牙常常走神,有可能像所有罪犯一樣,想發現自己的能力。他過去那些傷天害理的事情、審訊時說寫的那些話全是瞎編的,而眼前這一切卻是真實的。他體會到什麼叫審訊,就像當年體會到什麼叫當上黑社會的快一樣…
呵呵,真實仍然無法阻止他陷入幻覺,好像思想又回到了十幾年前那個硝煙瀰漫的江湖騙子生涯。
那個同夥的腦袋瓜子被對手的大片刀給差點兒砍掉了,需要休整和養傷…
包大牙怕同夥出意外,自己早早地拿把土槍起來在病房外面站崗放哨,醫院前的芭蕉樹下隱蔽著取土裝編織袋。但他到不遠處的另一個同夥站起來只是晃了晃,腳下卻已觸了電,電就在芭蕉樹部,是照明用的,他聽到了閃電聲,眼瞅著整個人和兩條腿帶著鞋飛了起來!
好在,那小子命大,沒死,他到同夥和那棵芭蕉樹同時被摧毀了。他被衝擊波衝了起來,想站著,已經不可能了,身不由己地向後面重重地倒下去…
預謀案件,黑社會,既有同夥,必有主謀。
那麼,包大牙是否主謀呢?
當然是。
這是肖子鑫對下屬要求審訊的重中之重,必須拿下!
不過,刑警大隊長張建國、刑警大隊長副大隊長楊強和偵查員們發現這種情況似乎又並不確定,另一個包大牙、三炮子、伍愣子,還有馮大劃、孫六子等等黑社會團伙也不容忽視。雖然最初是包大牙主動找的他們這些人,但是後來都分道揚鑣,後來死的七個人裡有五人是他殺的,另外二人是三炮子殺的,孫六子一人沒殺。
誰是主謀?誰是主角呢?
雖然我國《刑事訴訟法》要求犯罪嫌疑人在偵查訊問中承擔“如實回答”的義務,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會主動供述。在確認上述事實時,張建國、楊強他們這些刑警們頗費了一些手腳,三人出於趨利避害、自我保護的天,不是選擇沉默,就是拒不供述。
張建國,這次一回來就參與了新局長組織的大抓捕、打黑除惡行動,此人極左善於偽裝,雖然他跟原公安局長丁衛東關係老鐵,而且心裡並沒有瞧得起肖子鑫,但是他表面上卻是另一套,十分配合。
《刑事訴訟法》第4條同時規定,即便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偵查人員也不得采取“刑訊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獲取口供。
因此,這一挑戰實際上迫專案組領導和肖子鑫不得不更新偵查觀念,轉換偵查模式,多次要求刑警們增強科學取證的能力,並
據不時之需調整偵查訊問的策略,大力提高偵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包大牙的整個黑社會犯罪團伙這麼年來的罪行累累,要審訊核實的事實實在是太多了,作為許多殺人、強jiān、**小麗花等等的案件策劃者與直接參與者,其供述對於查明案情、引導偵查人員發現和提取證據具有重要作用。
沒有他任何供述的時候,他的下邊幾個主要同夥也很嘴硬,由於肖子鑫判斷正確,行動果斷,在搜查他們經營的公司、夜總會和韓國料理店時意外地發現了地下埋藏著二百多萬元鉅款,懷疑跟發生在別墅的一富翁滅門案有關。
後來有了他的“情”供述,但也只是說了一些事實,還有很多沒有
代——參與某煤礦富翁別墅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清楚了,到案了,隨著三人斷斷續續的供述,那筆地下挖出的鉅款已經確認是山莊滅門案所搶贓款無疑。
在包大牙、三炮子、伍愣子,還有馮大劃、孫六子等等黑社會團伙幾個人一點一滴擠牙膏似的供述中之後,經過拼湊、分析、連接、推理,整個案情也逐漸清晰,他們現在需要知道的是槍在哪裡?他們三人作案時所用的槍支——一支五四制式手槍,一支五連發霰彈槍到底藏匿在什麼地方?
身邊的問話聲變得遙遠而蒙朧,包大牙又陷入幻覺之中。
同夥的腦袋上有一個窟窿。
但是由於他的頭髮被血染紅了,亂糟糟地蓋在傷口上,身邊的人實際上並不到傷口在哪兒,只能到鮮血的亮光。
安大江、吳長貴和許志他們幾個人,當時並不在一個團伙,但現在包大牙依稀覺得他們當時就在一起,在一個黑社會的戰壕裡,火拼時甚至於四周堆滿了鼓囊囊的沙包,還有水壺、子彈皮、木、大刀片和
乎乎的康師傅方便麵之類…還有餅乾麵包什麼的。
那是最初一段黑社會初期的火拼行動,跟另一個當地最大也是最早的老大真刀真槍地幹!他的臉像白紙一樣,嘴不停地抖動著。一個同夥躺在他身前,頭枕在他膝蓋上。他用一個破大衣堵在同夥的
側上,傷口靠下,離腹部不遠。他閉著眼睛,短促地
著
氣,一咳嗽大腿就往外噴血沫。
那時他的左胳膊上還有一個槍眼,往外滲著血。
包大牙轉過身去,捂住嘴。
當時,他只想活著,沒想犯罪。更沒想到後來居然會越走越遠,居然當上了巴溝鎮的黑社會老大…
呵呵,現在,他坐在刑警大隊長張建國、副大隊長楊強他們這些人面前接受審訊,代罪行,可是心裡想的,眼前時不時就會出現一些幻覺,他甚至於低下頭就到了同夥當年
口上那塊變成紫紅
的破大衣。
到處都是血。這麼多年來,他們這些人就是在罪行累累中支撐起來的,同夥就泡在血裡。
包大牙的衣服上也沾滿了血。家裡變成了一個血潭。他真不能相信一個人的身體裡能裝這麼多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