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初見的男人半推半就摘走初夜的文學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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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自己與自己的爭論一直在進行著,直到我走到了一個公園的長椅下,我走累了,我想要歇息,我考慮著自己到難過的源,又找不到源的所在,沒來由的心情不好不是作家的特權,可作家卻能夠把這份心情的鬱結轉化為自己神上更大的苦難,我坐在長椅上閉了一會兒眼睛,不由自主地回憶自己過去的人生。

從未做出哪怕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大學畢業那天有很多同學甚至為“班級里居然還有這樣的人”而吃驚,臨到離開學校之前,還有幾個男生追著要我的聯繫方式——但我不想被他們記住,所以委婉的拒絕之後就轉身離去了。

從來都不敢將自己展示在其他人的面前,也從來都不敢踏進他人的視野,以至於這二十餘年的人生裡從未有任何一次被親人之外的人記住。

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悲哀的傢伙嗎。

越是想到這裡,越是悲從中來——若是我橫死於家中,恐怕要等到屍體嚴重發臭了才有人會發現我罷,不,也不對,催稿的編輯還是會翻來覆去的聯繫我的社軟件,她會發現我嗎?明明和我的只是翻來覆去的修改意見和催稿信息而已。

大概就從這個瞬間開始,突然意識到了孤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沒有可以聊天的人,所以我只能把這些牢騷用內心獨白的方式寫出來,就好像是一個神經病一樣自己和自己爭論。這麼多年來一直是這樣的,而讓我到一點安的是:我開始對此到厭煩了,這證明我沒有因此麻木心死,我還活著,還能繼續因為厭煩而產生進一步的思考,這很好。但既然如此,便要做點什麼來改變。

就這麼思考著,思索著,坐久了不活動覺到了冷,用還算暖和的手捂了捂因為寒冷而有些發痛的膝蓋,敦促自己繼續向沒有目的的遠方走去,直到夜幕降臨。

我目睹著街上的人從少到多,目睹著街上從偶爾有三兩汽車穿行到此刻的川不息,我走到了城市的娛樂區,這裡離商業中心很近,走上沒幾百米就會到達購物廣場,而這塊區域則分佈著大大小小的酒吧與夜店:夜店是夜生活的舞臺,會有無數和我一樣的年輕人掏出大把大把的鈔票在一個個寬闊的房間裡隨著沉重的鼓點扭動身體協助他們刻意灌下的酒揮發,青年男女們打著釋放壓力的旗號在這裡爆發荷爾蒙的積攢,不出幾個小時,就會有醉醺醺的女人與男人互相攙扶著走到就近的旅館讓被衣裝和倫理道德拘束的軀體得到解放。

我不屬於這裡。

我瞄了一眼這家已經開始營業的夜店,搖了搖頭,這個地方我不興趣,但我的內心也決定了在今天做出什麼改變,我不知該從哪裡開始下手改變我自己,但,我心下幼稚地想到:像是普通的年輕人一樣,像是那些標榜著自己在社上技術超群的年輕人一樣,走進這些充滿同齡人的場所,應當是一個沒有錯的決定罷。

既然實在不喜歡夜店這種地方的話,退而求其次找一個酒吧待著是不是就蠻不錯的?

這麼想著,我推門走進了在夜店旁邊的一家酒館:相比於旁邊生意興隆的夜店而言,這裡顯得冷落又悽清,小資主義的裝修風格讓我覺來到了上幾個世紀美國西部的酒吧,橘黃的燈光決定了這個酒吧的調,吧檯長,調酒師在那裡展示著調酒的手藝以招攬客人,背後是一整面牆的陳列用調酒。十來張高腳凳陳列在吧檯前面,而吧檯前面的區域則有序地擺放著一張張桌子,為了應對那些不是隻身前往的客人。

走進酒館之後坐在吧檯前面的椅子上,我想我本來屬於這個酒吧的角落,但想到自已已經決定做出改變,那就一定要有實際的行動罷——這麼想著,我開始翻看他們這裡的菜單,菜單的質量相當的高,摸在手裡,覺像是用那種很厚的卡紙編纂的,撲面而來的高級讓我有些望而生畏——但我今天確確實實地下定了決心要擺脫之前的宅女形象,所以自然而然的,沒有怯,而是正兒八經地開始翻看他們的商品。雖然酒這種東西我之前從來都沒有試過,不過我今天也決定好了要嘗試一下,所以沒有退縮,而是端詳起了菜單裡陳列的酒樣。

無論怎麼說,在這個地方只喝檸檬汁的話都會被當做是怪人吧,因為如果想要喝檸檬汁的話完全可以去普通的飲品店,所以我要喝酒,要擺脫那個一直散發著陰鬱氣息的自已,成為一個能夠被注意,敢和其他人講述自已想法的人。

我打量著這裡的商品,從第一頁掃到最後一頁,名字起得都很好聽,雖然有很多商品名都是完全沒關係的幾個字胡亂拼湊在一起而已,不過也能體會出他們的用心,雖然這裡面的酒我都聞所未聞就是了——在這之前,我一直以為酒只分為啤酒白酒和紅酒來著。

該喝什麼好呢。我在心裡想著,順便掏出手機偷偷地搜索新手適合喝的酒,一邊查著,一邊在心裡突然開始產生一種奇怪的想法,說是想法,倒不如說有點像突如其來的醒悟:我在這幹嘛呢?等一下,如果說是要脫宅並且融入社會的話,我去哪裡不可以做到呢?我完全可以在網上找到同城的作家群體,然後通過作品來啊?為什麼一定是酒吧這種地方?

一邊在心裡這麼想著,我一邊回憶起著自已年少無知的那個時代裡,自已的父親在喝過酒之後帶著一身的酒氣回到家裡,一邊抱怨著今天又賭輸了,今天又被哪個上司白眼了云云,然後就開始數落我和母親的沒用,一邊數落著,一邊會情緒昂的將陶瓷和玻璃製品全都碎掉,被酒戕害到如此之深的我,如今居然會想到通過酒吧來挽救自已離群索居的特

想到這裡,我把酒吧的菜單輕輕地合上,推了推眼鏡,將手機放回手提包裡,然後準備離去。

也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聲音在吧檯的另一側叫住了我。

“這位小姐?”那個聲音很輕,帶著點試探的意思,音很好聽,大概是那種唱歌會很好聽的類型,不過好像我的話也被人嘲笑過“雖然聲音很好聽,但是唱歌完全不在調子上”的評價,所以——大概他唱歌不會很好聽?但是他的聲音確實還不錯,聽上去就給人一種蠻開朗蠻陽光的覺。

“嗯?”我把手提包放下,轉過頭,看向聲音的來源:“您叫我嗎?”對待人要有基本的禮貌,所以我用了“您”這個稱代詞——大概也是因為這個聲音而對這個向我搭話的人印象不錯吧,轉過頭的時候,我看到一個青年以和善的微笑看著我,就好像是在看一個孩子似的,而作為一個作家,我自然而然的會在一切開始之前好好地端詳他的容貌:一滴水若是落在海洋中會瞬間便了無蹤跡,而若是要形容他的話,則像是一滴墨水,雖然也會很快隨著洋無影無蹤,可卻能夠短暫地在水中留下暈開的水中霧靄。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他的容貌很容易便能淹沒在洶湧的人中,哪怕是擦肩而過也未必會久久注視,但卻又比那些普通的人們要好上一些,若是對視上一陣子,便能比尋常的人在我心中留下更久的印象。

在有著立體五官的同時,他有著相當拔的身高,至少有一米八吧,我在心裡想著——留著利落短髮的他身材很勻稱,可謂是不胖不瘦又不偏不倚,上身穿著白的連帽衫,下半身搭配的則是深藍的牛仔褲,簡單的穿搭勾勒出乾淨的男生形象,眼睛稍微有些狹長,總給人一種時時刻刻都在思考的覺。

“啊,是我。”青年笑了一下,似乎是緩和氣氛,而我也回應似的笑了一下,這也是禮貌的一環,兩個人互相換了彼此的禮貌之後,這位青年走到我座位的正對面,重新翻開了菜單,沒有調轉菜單的方向,而是繼續將菜單擺到我的面前供我觀覽:“呵呵,都已經進店來坐了,喝一杯又何妨呢?”

“啊,您說得對…”我有點結巴,不知道該回答些什麼——我那本就不怎麼強的語言組織能力因為曠持久的宅女生活而徹底的成為了一個在此刻讓我無法順暢溝通的巨大障礙:“我有點不知道喝什麼…”唉,作為一個作家的矜持和神秘氣場就在這猶豫又小心翼翼的斟詞酌句中被抹消得一乾二淨了,我不由得在心裡為自已而汗顏——至少要努力地做到正常的溝通啊。

“您第一次來這個場合嗎?”青年有點訝異地看著我:“還是我們的商品名寫的太難懂了?唉,其實我早就建議過老闆把名字寫得更直白一點…如此一來反倒是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您會允許我為您參謀今晚的酒品嗎?”

“可以可以…”我有點於這個青年的彬彬有禮,至少他給了我能夠繼續留在這裡的臺階,我那想要離開的心緒也因為這樣的簡單的對話而被打消了——真奇怪,明明剛才我還滿心覺得通過喝酒融入社會是一件荒唐離譜的事情,到現在,心情已經發生了兩次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我將自己的坐姿擺正,面對這個青年,迫自己去注視這個人的眼睛,是的,眼睛是心靈的窗戶,如果他是一個外向的人的話,他應該會樂於在的時候被看著眼睛。這是一種必備的禮貌吧,對於初次見面的陌生人什麼的,我在心裡這麼想著,回憶起在和編輯小姐談的時候也是堂堂正正地看著對方的眼睛說話的。

不過好想逃跑啊,已經受到自己視線的抗議聲了。

我如此地做著心裡鬥爭,最終不得不安自己“隔著鏡片他看不清我的眼睛。”才強迫自己好好地和麵前的這位青年一邊注視一邊對話,而這位青年則對就把的菜單非常悉,輕車路的翻到了剛剛被我快速掃視並忽略的那一頁,並指向了其中的一串中文:“喏,這個,fiatlux.”在這之前我並沒有仔細地研究那些商品的名字,順著他的手指仔細看去才回憶起來,這個詞組是《聖經.創世紀》某一節的拉丁語,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它的意思是“光,出現。”其引申義便是《聖經》開篇那句被人們所知的名段落:神說:“要有光。”

“哦…fiatlux,要有光的意思嗎…它對應的是什麼酒呢?”我的聲音有點小,而他也就微微地向我這邊傾斜了一點點身體,專注地聽完我的話之後才出了驚歎的表情:“不僅會讀這個單詞,還懂得意思嗎?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樣。”

“沒有的事…”我撓了撓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只是恰巧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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