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怔了怔,猛一巴掌砸在桌上,目兇狠,怒氣懾人。

“冷靜點兒,我可什麼都沒做,也什麼都不會做。跟你像,不是嗎?”

“哈!”顧聞怒極反笑,“這算幫他報復我?你覺得這能對我有什麼影響?”

“顧律師是想讓我做點能影響到你的事情?我不介意從顧教授和律師行那邊動動腦筋,或者還有你那位不太有風度的前夫。”

“你敢!”

“為什麼不敢?我可不像你弟弟那麼好心腸。”顧聞氣結啞口,眼眶都似要掙紅。

沈言不想把局面鬧得不可收拾,他不想讓顧鳴為難,便擺出陳懇姿態,“為什麼一定要以‘傷人’為代價來處理問題呢?我不喜歡這樣做,也希望顧律師換個方式。我會讓他明白那不是他的家,他也沒可能再回到那個家裡去。這道理由我來講比較合適,換作是你,就太傷他的心了。”顧聞被沈言這番話戳到痛處,她何嘗不明白這個道理,她也很不願意去傷害顧鳴。他可是她的親弟弟,是這個世界上,她唯一的親人。

“具體怎麼做?”顧聞妥協說道。

“他給的錢你都收著,別再退給他。”

“好。”

“不論之後有什麼狀況,都先跟我聯繫。”

“可以。”

“就這樣。”

“就這樣?”

“就這樣。”顧聞把已經燃盡熄滅的菸頭丟開,打量了沈言許久,“沈先生這是把自己當救世主了嗎?”

“我只想保護他。”

“話說得這麼好聽,可見是還不知道什麼叫現實殘酷、人力微薄。”沈言不置可否,“我會盡我所能。”顧聞笑了笑,已不像先前的冷硬防備。她打算離開,卻在起身前的一刻改變主意,“既然你猜了,我也該公佈一下謎底。”.

——.

題的源頭,需追溯到26年前一則社會新聞。

生意失敗欠下鉅債的商人,將4歲的女兒和不滿週歲的兒子丟在孤兒院門口,然後回家一把火燒了房子。房子裡沉睡著商人的子和父母,誰都沒活下來,包括商人自己。商人的女兒和兒子在孤兒院住了一年多,然後被領養到新家,改名叫顧聞和顧鳴。

“也許我們不能替代親生父母在你心裡的位置,但我們會努力做得很好的。”顧太太蹲在“新女兒”面前,還沒來得及問她願不願意叫爸爸媽媽,顧聞就已經小心翼翼拖住她的手,又看向站在一旁的顧先生。

“不要跟弟弟說,我們會很乖,爸爸媽媽,不要告訴弟弟。”.

這,是沈言猜錯的第一件事。.顧先生和顧太太其實並不真正渴望為人父母。

他們就跟大多數把生兒育女當成人生“必修課”的人一樣,又因為“求而不得”的遺憾作祟,才奮力爭取來這個彌補自身的機會。當美好的憧憬被現實煩擾消磨殆盡,他們就後悔了。所幸他們都正直善良,更愛惜自己的信譽和名聲,即便後悔也還是咬牙抗下了這份責任。.這,是沈言猜錯的第二件事。.顧聞知道自己的身份,甚至在無意中發現養父母的懊悔,進而就意識到她和弟弟的危機。她很害怕,她不想再被丟掉,所以她拼命討好,竭盡全力的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最好。但顧鳴不知道,他原本就比不上姐姐聰明乖巧,又毫無“外人自覺”。更在起初幾年的歲月裡習慣了家人的寵愛,難免就有些驕縱。

一年一年過去,顧聞很快長成“令人驕傲的女兒”,顧鳴卻為引父母的關注、變成了“壞孩子”。顧聞曾經很努力的想讓顧鳴乖一點,可她既不能說明真相又找不到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他不斷挑釁,且還變本加厲。

最終,在養父母對顧鳴與俱增的厭惡中,在恐懼的挾持下,顧聞選擇了自保。.這,是沈言猜錯的第三件事。.——.

顧聞離開時,沈言沒有送客。他和顧聞不是朋友,顧聞也不需要他的客套禮遇。

在揭曉謎底、或說是撕扯傷疤的整個過程中,顧聞既無傷失態、更未有悔恨淚水,她只作了冷淡敘述,唯獨是出頗為沉重的疲憊。

從任何方面來看,顧聞都是個狠角,很難把她和往事情節裡那個膽怯、懦弱的女孩聯繫起來。但這並非疑點,因在這世上本就無人能坦蕩。明強悍是顧聞的保護,就像顧鳴習慣拿無所謂作藉口,沈言則有一副“正常人”的外殼。相比之下,顧鳴和沈言都還算幸運,他們還有能夠赤誠以待的對象。

顧聞沒有。所以她孤獨,且也沒有人能解救她的孤獨。因為她自認犯下不可原諒的罪行,她做了和爸爸一樣的事,她遺棄了自己的親弟弟。

沈言亦覺唏噓,卻談不上動容、也沒有同情。他不像顧鳴那樣好心腸,他對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都只有副鐵石心腸。暫且來講,他把要解決的問題解決了,之後就不至於完全陷於被動、只能看著顧鳴吃虧。

他想到他的臉,微微勾起嘴角。他意識到自己是在想念他了,可這次的分別也剛才開始幾個小時。

顧鳴差不多該下飛機了,大約很快會發來消息。沈言便點了支菸坐等,果然幾分鐘後,手機屏上就彈出消息提醒。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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