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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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小説以前,我還是個留戀書海中的小小讀者〔這不是廢話嗎?〕,依照當時的心情優劣租閲的小説質也大不相同,心情好就擇女主角是調皮調
的,最好把男主角磨練到聖人的境界,心情不好就找可憐得要死的女主角,讓男主角逞
氓逞到梨花帶雨。
因此,每次的閲讀都是帶着輕鬆愉悦或是想要被的心情翻開書籍,所以…這就有不同的地方啦!
沒寫小説時,看小説的負擔就沒這麼大,自由的享受作者字裏行間的視角與觀念,然後學習到“喔!原來説這句話給人的覺是這樣啊!”或是“咦?這麼做就可以讓喜歡的人注意到?”等等之類。
這裏穿小
孩時期的小事:話説那是初小七的純戀,情萌在國中時期的某年。那個男生的人緣很好,但不是老師心目中的好學生,不折不扣是個叛逆少年。有
,初小七心血來
,學習小説情節片段,對着坐在我前面位子的他,大膽的輕拍他的肩膀…要幹嘛?
還能幹嘛?借橡皮擦啦!
我那時還是純情小妞嘛!哪敢再做更大膽的事,借東西是極限了!
總之,他的反應也很出乎意料,冷冷的轉頭對我説:“認識這麼久,你認為我會有那種東西嗎?”大驚!
是,是,大哥,失敬失敬!小妹我思慮不周,打擾您了!
那時候的我,口挫啊!錯愕得連話都説不清楚,倒是他轉頭回去,我以為他不再理我,結果,他轉向隔壁座位的女生,借了一塊橡皮擦給我使用,還叮囑“用完記得還給人家,亂七八糟一堆…”他念,但我心頭還是暖暖的,因為他總是如此,話從不饒人,心卻是比誰都暖和。
也是惆悵啊!因為他隔壁的那個女生,美麗聰明,反觀自己…
唉,這不是給人比較的空間,還不用説,自己是穩輸的那個。
一段因為小説開啓的純愛不歸路,就這樣草草收場,現在想起來,留下的回憶也不是那麼不堪回首,畢竟還有其他事情值得被懷念嘛!
回正題,寫了小説以後,開始會從小説中看出和以往不同的面向,倒不是説看書的眼光改變,還是開始挑三揀四的難滿足,而是更容易看見別人的優點來滿足自己或缺的地方,例如“哇!這旁白有確切剖析主角的內心,一針見血,利落果決!”或是“嗯!這對白回得妙!很有個人特,想法獨到!”等等之類。
所以每當寫完一本書,再看一本別位作者的作品,我就會陷入無盡的深淵我還要加強功力!我還缺少什麼?哇!這本怎麼寫得這麼好!不看了!不看了!我好自卑…然後直至發瘋狀態。
就算如此,還是沒有打消我對言小的熱情,看書還是我的興趣,只是我明白,泣…我再也回不去了…
後記完成。謝謝可愛的讀者翻閲此書,不嫌棄的話,請接受我的獻吻,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