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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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至也。終
號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氣曰強⑾。物壯⑿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卻
然舉起,這是因為
氣充沛的緣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卻不會沙啞,這是因為和氣純厚的緣故。認識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貪生縱慾就會遭殃,慾念主使
氣就叫做逞強。事物過於壯盛了就會變衰老,這就叫不合於“道”不遵守常道就會很快地死亡。
2、螫:毒蟲子用毒刺咬人。
3、據:獸類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鳥:用腳爪抓取食物的鳥,例如鷹隼一類的鳥。
5、搏:鷹隼用爪擊物。
6、朘作:嬰孩的生殖器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啞。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運作的規律。和,指陰陽二氣合和的狀態。
9、益生:縱慾貪生。
10、祥:這裏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強:逞強、強暴。
12、壯:強壯。
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來比喻具有深厚修養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嬰兒般的純真柔和。
“之至”是形容
神充實飽滿的狀態“和之至”是形容心靈凝聚和諧的狀態,老子主張用這樣的辦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種傷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縱慾貪生,使氣逞強,就會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別人。
起和大聲哭喊,這是他
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氣的緣故。他講赤子的特點是柔弱不爭和
力未散,其核心還是“和”車載説,老子書談到“和”字,有三處應予重視,一為“和其光”一為“衝氣以為和”一為“終
號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與“衝氣”與“嬰兒”來説明“和”都是在談統一,都是在談“混成”的狀態。
“和光”就“復歸其明”説,當光到了物件的時候,有
到的一面與
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兩者統一起來,回覆到“明”的“混成”的狀態。
“衝氣”是萬物的開端,萬物含有負陰、抱陽的兩方面,兩者經常是統一的,表現出用之不盈無所不入的作用。嬰兒是人的開端,少年、壯年、老年都以之為起點,但嬰兒渾沌無知,與天地之和合而為一。
“和”所表示的統一,包含着對立在內,是有永恆的,所以説“知和曰常”(《論老子》,第69頁)老子承認“萬物並作”的世界的多樣
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對社會上存在的佔有、掠奪、欺詐、征戰的狀況極為悲憤,把統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復的事物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