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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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在小处卖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聪明跳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的美顿芳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32b的美顿芳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烟,她红双喜,我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的茄士咩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觉。我以前结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夜午‬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衣裙,黑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恋她的;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上。她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了鞋,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的脾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情关系。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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