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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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我最早知道王金发,是从鲁迅的文章中。鲁迅的文章是我们这一代读书人的教科书。悉鲁迅,已成为每一个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看家本领。有个朋友曾经不明白地问我,说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鲁迅的事。我一下子被问住了,怔了半天,只好敷衍说,因为自己在大学里待过几年,看得多,见多识广,所以知道的也就多了。人永远没办法免俗,稍稍知道些事,就技难熬,就想卖。我一直以为朋友是在表扬我,回话的口气虽然想谦虚,也不无得意。然而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朋友其实是在揶揄和挖苦。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永远是自以为是的人。忘了这句话的人,都是呆子。在酝酿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方面有成竹,同时又情不自地想到了朋友说话时的表情,我老是忍不住要想,这坏小子又该调侃我了。

老实说,要想写王金发这个人,还真没办法不提到鲁迅。这就好比说唐诗不提到李白和杜甫,谈电影不提到美国的好莱坞,侃足球不提到巴西队。有比较才有鉴别,有对照才有认识。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间接的。我们通过张三,认识李四,借助甲,知道乙。人是一种很复杂很滑稽的动物。一方面,人比人,气死人,另一方面,也只有人比人,才能最终知道人。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由于他们在坐标上特别亮眼,于是就成为发现另一些人的参照系数。这另一些人物并不亮眼,他们已经沉淀在历史的泥沙中,只有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像文物一样出土。并不亮眼的人物出土,有时候也能反客为主,使我们重新认识那些特别亮眼的人。谁也不会不知道鲁迅,但是说到王金发,知道的人便大打折扣。

要重新挖掘王金发这一特定的历史人物,我不得不顺带提到一系列众所周知的辛亥革命名人。王金发和鲁迅几乎是同时代的人,历史是无情的,虽然王金发当年一度名震四方,可是时间已将他的名声湮没。虽然在历史上,他曾经比鲁迅这样的文化人重要得多,他的传奇在江浙一带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是他遭到的淘汰,也快得多。鲁迅不止一次提到了王金发,在《范农》这篇著名的散文里,他用小说家的刀笔,寥寥几句,就刻画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强盗都督。因此,读我的这篇小说之前,最好能重读一下《范农》。我真的没办法绕开大名鼎鼎的鲁迅。换句话说,说鲁迅也就是在说王金发。

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树人,是浙江绍兴人,生于1881年。鲁迅有名,他的弟弟周作人也不弱。周作人比鲁迅小4岁,生于1885年,文章也很多。我们在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周氏兄弟的位置以后,就等于也为他们的同时代人物王金发定了位。王金发是浙江嵊县人,比鲁迅小,比周作人大,正好介于二者之间,生于1883年,这一年是光绪九年,岁在癸未。从地图上看,嵊县是绍兴的一部分。嵊县是越剧的故乡和发源地,它和绍兴的关系颇有些像今天的大兴和北京,或者今天的嘉定和上海,是隶属和被领导。什么事都是相对的,绍兴也不是什么大城市,然而相对于嵊县来说,已经足够大了。绍兴是嵊县的顶头上司。

还是先说说鲁迅出生那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也是王金发的时代背景。这一年,清咸丰帝的遗孀之一,钮祜禄氏慈安太后猝死了,慈安是东太后,东太后死了,天下便由西太后慈禧一个人说了算。不能说慈禧太后她老人家一点政绩也没有,鲁迅王金发周作人他们出生的那几年,是康乾盛世之后,勉强算得上太平的时候,所谓清史的“中兴”时期,大清朝糟糕的子已经过去,更糟糕的子暂时还没有到来。在此之前,有两次鸦片战争,清朝政府输得一塌糊涂,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还有太平天国的起事。在此之后,发生了中甲午之战,八国联军再次攻占北京,没完没了地赔款割地,加上义和团的闹事,外患内,大清朝就再也没安稳过。

老实说,国家搞得那么糟,也不能就说是慈禧太后一个人的错。在鲁迅出生的那些年头,还看不出这位后人提起来便咬牙切齿的老太婆,有什么太大的不是。一个人的功与过同样是相对的,慈禧太后未必就一定想把中国搞坏,事实上,她似乎并不像后人说的那么保守,那么顽固,那么没有人情味,起码也不是一味地反对科学、反对进步。1881年,第一辆“中国火箭号”车头,在唐山胥各庄远煤铁路首次运行。这样,火车这个怪物,终于在它发明的80年以后,在中国的大地上跑了起来。要知道,火车的发展,在西方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在这一年,上海和天津的陆路电线开始通电,在鲁迅出生的第二个月,上海的自来水公司开始创办,两年以后,也就是王金发出生的那一年,自来水公司正式供水。

此外,电报线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架设。中国人早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朦朦胧胧地知道了信息的重要。邮电大臣不再是个可以小觑的角。这时候,国内最大的报纸《申报》,开始采用国内的电讯。帝国主义的大炮,已将中国的国门轰开了。门户既然开放,就不可能再关起来。租界这个怪物,开始动着中国人的心,一方面,它是丧权辱国的标志,是大清朝身上的疮疤,让人想到了就心痛;另一方面,它又是种种当时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的发源地。位于中国东南部的上海,以惊人的速度开始繁华,像加了酵母的面团一样迅速膨,它的影响向四面辐,很自然地就波及了同样位于东南部的绍兴和它下属的嵊县。

等到鲁迅和王金发他们这些人开始明白一些事理的时候,短短的中兴时期已经差不多了。中兴中兴,昙花一现,说过去就过去。我们知道,人们最早的记忆,并不是从他们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的记忆,是在两三岁以后,逐渐存入大脑。等到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大清国早已病入膏肓,既腐败又堕落,像鱼一样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在他们这一辈人的大脑里,产生不了“何必远溯乾嘉盛,说起同光已惘然”的叹。这个由族人统治的庞大帝国,从来就没给他们留下过什么强盛的印象。这已经是一个垂死的王朝,再也不可能给人们留下任何美好的记忆。他们这一代人,注定没有办法去大清国,注定要当逆子。这个大清国糟透了,实在不起来。随着他们的年龄一天天增加,大清朝也只有一天比一天更不像话,一天比一天更面目可憎。他们这一代年轻人脑子里充了“反动思想”他们注定了应该是反叛的一代,注定了是大清国的掘墓人。

2谢震所撰《王季高君行述》,有助于我们形象地了解王金发的童年,特别是这么一段文字:王逸,字季高,一字孑黎。隶籍浙江嵊县,金发,其名也。家本小康,早丧父,母延师教之读,天资颇高,而顽梗好,又孔武有力,与里中群儿戏,辄雄长其曹,能以手推倒墙壁,于是有大王之目。然畏母,一闻呼声,即立奔。稍长,好猎,尝于家园中学习打靶,久之,无虚发,能于空中落飞鸟。又好博,起时,掷钱地不顾。此其幼年与成童时期之历史也。

《王季高君行述》写于民国五年,也就是1916年,王金发殉难的第二年。作者谢震是王金发共事多年的战友,我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印象最深之处,仿佛在看美国的西部战片。难以相信,在一百多年前,正是清朝走向彻底没落之际,一个中国的乡间少年,竟然也会有如此英雄气概。我所读过的书,绝大多数都十分确凿地告诉人们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中国乃礼仪之邦,温柔敦厚,稍稍读了些书的人,皆文弱而不好斗。按照我愚蠢的想法,中国在上个世纪,就算是尚武,大不了也就是打打太极拳、下下围棋、耍耍未开刃的剑。舞,争凶斗狠,怎么也不是中国人的本。虽然火药是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但是中国人真喜玩炮的话,本就不是现在的模样,就不会是帝国主义列强欺负我们,而是我们欺负人家了。

时至今,对于过去人的名和字,已经很难清楚。以我浅的那点古汉语知识,只知道名和字,通常都有联系,譬如屈原,名平,字原,平和原当然有关,又譬如主席他老人家的泽东和润之,鲁迅先生的树人和豫才,都有沾得上边的出处。王金发的金发既然是名,很可能出生的时候,头发是黄的,所谓黄据家谱上排行的谱名,王金发是敬字辈,应该叫王敬贤,他的籍名是逸,为什么取字“季高”总有一定道理。

“季高”这两个字,似乎是针对谱名敬贤而来。

“季”是排列第四或最后的意思,季高的“季”显然是谦词。名和字未必就是王金发本人取的,但是从取的名和字看,对他的未来是寄托了希望的。

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少年王金发似乎天生就是做侠士的料。国父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黄兴也称他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则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这些典型的中国式评价之外,还有西方式的赞誉,譬如有人就称王金发是“中国的罗宾汉”自从对王金发有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和中国其他的读书人不一样。还有一点也让人捉摸不透,王金发小小的年纪,哪来的杆子里能出政权,岂可儿戏,难道清政府对支的管制,就那么不严肃。

王金发的先人,据文献可以查到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对于遥远的先祖,我始终抱有怀疑态度。那些引以为豪的家谱,常常靠不住。过去人修家谱,总是发迹了以后,才会想到请人来修订。地道的穷人用不着从坟墓里,请出有钱的祖宗来装饰自己的门面。因此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就是,谁出了钱请人修家谱,谁在家谱上就占便宜。野孩子认阔佬做亲爹,暴发户花银子修谱牒,这种事在古时候就有。无论你姓什么,都可能在历史上找出同姓的有名人物,只要你肯花钱,自然会有那些不长进的文化人,言之有理地替你考证,涎着脸为你吹牛。上海滩的大氓头子杜月笙,做五十大寿时大修家谱,一群帮闲文人便查出了杜的先人,是汉朝的什么大将军。

那位据文献可以查到的王金发在宋代的先人,叫王铚,此人当过官,与权相秦桧意见不合,便隐居在民间。有一天,王铚坐船路过嵊县,正好赶上梅花盛开,两岸幽香不断,因此忽发奇想,打定主意在此定居。王铚能写一些文章,这些文章如今仍然可以从县志中找到。再往后,到了南宋末年,王铚后裔中有一位叫做王胜三,是研究经学的,很有做官的才能。宋亡之后,有人推荐他当元朝的官,先提名为婺州提领,后来又荐为江西提举,都被王胜三以“世为宋臣,食元禄”一口拒绝。王胜三后,又隔了若干代,到了明末,便有一位叫王三台的,有关他的记载要多一些,1984年,王舍村的村民基建,发现一处古墓,掘得会稽章正宸所撰的砖志一方,上题“明德衡南王先生墓志铭”铭文如下:衡南王先生,盖东越巨儒也,讳三台,字思位,能文,补诸生,师事海门周侍郎,讲求命之学,一切言视动听,悉衷以礼,贫而能乐,即弊裘疏水,皆饶佳趣,开门受徒,不下五百余人。

王三台是王金发的第十四代祖。然而名气更大,则是王金发的第十三代祖王禹佐。王三台教子有方,清兵入关之际,儿子王禹佐已经有了些功名,在当时的昌平做官。此昌平不知是否就是今天河北的昌平,反正是抗清的前线,清兵来犯,王禹佐守城不屈,与儿子国宣同殉国难。即将灭亡的明朝廷,一本正经例赐祭葬,并谥“忠襄”接下来,明亡于清,人跟玩似的就得了天下。这天下来得容易,因此气量很大,往事过去就过去了,也不追究。到了乾隆爷时期,这位皇帝中的十全老人,心血来,干脆跟着起哄凑热闹,追谥王禹佐为“节愍”并允许在王禹佐的出生地嵊县,小兴土木,修建纪念祠堂。也真亏乾隆他老人家能想到“愍”这个字,一般来说“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优惠和凶丧的意思,譬如屈原《九章?惜诵》的“惜诵以致愍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另一解释是怜悯和哀怜,譬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孤甚愍之”微言可以有大义,乾隆皇帝心里怎么想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王禹佐生前喜的一副对联,是“愿持白节酬君父,莫玷污名累子孙”不累子孙,是古人做人的一个原则。

“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免费的口号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爹若反动儿混蛋”很多人吃尽了家庭成分不好的苦头,都说是“文化大革命”的罪过,其实古人也讲成分论,古谚就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的说法。强将手下无弱兵,虎门无犬子,王禹佐有七个儿子,幼子理斋义不帝清,看看苗头不对,毅然从城里搬到了嵊西董郎岗。王理斋先生便是王金发家族在董郎岗的始祖。从他开始,一代代往后传,又出现了一个叫王景风的人,这人就是王金发的祖父。董郎岗的王氏家谱中是这样记载的:少豪侠,游而嗜饮,常招致宾朋座。尤好学技击,习戎马,有整军经武之志,以非其时,不敢发也。辛酉之岁,太平军入浙,有所展布,毅然从之,得为偏稗,率队驻宁波,已而太平军败,知事不济,乃散归,恣饮以终其身。

偏稗应该是很小的军官,有的文章夸大了这头衔,恐怕也是由于“率队驻宁波”引起的误会。家谱的记载中,常会说些不切实际的大话,王金发的祖父在太平军里,如果真有作为,在其他的历史书上可以找到名字,清政府也不会放过他。不管怎么说,这位当过长的祖父,对王金发肯定会有非同小可的影响。祖父死的时候,王金发已经22岁了,他请人为自己祖父写墓志铭,曾简洁地介绍说:“其为人也,大类余。”这话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我爷爷这人,脾气和格,都和我差不多。”通过对王金发先人的考证,不难发现其祖先,都是在世大放光彩。如果真有什么遗传基因的话,王金发也注定像他祖先一样,只有在特定的时代里,才能焕发出不同凡响的光芒。历史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世英雄起四方,英雄逢世,这也是机遇。没有世,也就没有什么英雄。

3有一个现象很值得研究者注意,这就是封建社会里的早年丧父,对一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王金发和鲁迅一样,都是早年丧父。我们应该明白,家庭和家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庭只是家族中的一个细胞,它沐浴着家族世世代代的荣誉,同时也忍受着家族颓败的伤害。对于家庭来说,丧父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崩溃,因为这个家庭中的参天大树和台柱子倒了。弱强食,一个崩溃的家庭最先受到的伤害,往往是来自家族。因此家族既是孤儿寡母依靠的对象,同时也是虎视眈眈的敌人。鲁迅是长子,王金发是独子,早年丧父的残酷现实,不得不使他们过早地就肩负起家庭的重担,他们必须时刻准备抗拒家族对自己家庭的侵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都不能算穷人家庭出身。鲁迅家族在绍兴的旧居之大,很多去参观的人都会到震惊。王金发虽然是嵊县的乡下人,可是家里也有田地一百多亩,有数十间宽敞的房屋,有很大的院落,还有园亭和花木,要不然也没地方练习打靶。和城里人鲁迅一样,王金发的家庭显然也是自己不用动手种田,靠吃租子剥削农民,否则他的母亲也不会有钱专聘一位塾师,作为儿子的家教。我们过去常常讲穷则思变。穷永远是相对的,真正意义上的穷人,想变也变不了。真正穷人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温问题,温问题解决不了,想变也难。人只有从富人变穷了,家道中落,才会想到要变,要革命。鲁迅的父亲逝世不久,本家长辈集会商议,重新分配房产。在这样的重新分配中,孤儿寡母总要吃亏,鲁迅作为长子到场,看到分给自家的房屋又小又不好,在长辈的强迫下,也坚决不肯签字。那时候,尽管鲁迅还是个孩子,可是这点原则已经有了。鲁迅后来写文章谈起这段往事,颇有慨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世人的真面目,绝不会因为家族情面,就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封建宗法社会的虚伪,是在家族幌子下人吃人,是吃了人不吐骨头。在今天的生意场上,我们常常会听说宰人。宰人,就是家族吃人的古风遗传。说白了,家族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农村改革,最终不得不包产到户,户是家庭,而许多生产队,便是由家族组成。只要是由家族组成的东西,就好不了。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所谓家族,都有许多不可取的地方。家族往往意味着懒汉成群,意味着欺软怕硬,意味着闲言恶语,意味着大搞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家族的彻底瓦解,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另一方面,早年丧父,会使人们终身摆不了母亲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鲁迅和王金发这些名重一时的人物,会成为骇人听闻的大孝子的本原因。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成了唯一。鲁迅本姓周,取笔名鲁迅,其中鲁是母姓“迅”和“训”同音。对于鲁迅他们那一代人来说,孝道也许是硕果仅存的封建社会华。为了孝道,鲁迅只得十分痛苦地和并不相的朱安女士结为夫妇,其理由只是不让自己的母亲不高兴。鲁迅把朱安女士当做是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为了孝道,他必须好好地供养她。为了报答母亲,鲁迅活生生地和朱安过了20年没有任何情的夫生活。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造成了鲁迅和王金发这些人格上的早。王金发的孝道和鲁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金发最后的悲剧,可以说与不愿意违背母命有关。王金发之所以成为王金发,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最终的惨死,也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过分的可以成为毒药,几乎所有谈到王金发的文章中,都提到了他的孝。这种孝,在用词上,可以称之为畏母。严母出孝子,孝是母亲恩威并重的结果。畏母,不能简单解释为胆小和怕,畏中间包含着崇敬,因此颇有些像西方人所说的恋母情结。

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六年为王金发母亲徐氏题字时,曾把她与为儿子刺上“忠报国”的岳母相提并论。少年王金发没有因为顽皮而失学,也没有因为是独子而娇生惯养,最新的王金发研究成果发现,王金发不仅会写诗,而且还能写笔字和刻图章。书法和篆刻对于旧时代的文人来说,算不了什么本事,但是对于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便可以当回事说一下。在王金发短暂的生涯中,许多大事都和他母亲分不开。王金发参加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不少书本上都说王母大义凛然,积极支持儿子的行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毁家卖田,资助儿子革命。王母显然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女,儿子闯了祸,清兵就要来抓了,她只是哭着说:汝未有后,宜远扬,汝两妇及三龄女孩,吾当送之外家,无妨也。惟家产也被汝用尽,旅费只怕不足耳。

寥寥几句,一个革命老太太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培养成人,在这关键时刻,她没有惊慌,甚至比儿子还冷静,她首先想到儿子还没有留下后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尽管此时王金发已经25岁,娶了两个老婆,有个女儿已3岁,然而在老太太眼里,他仍然还是一个闯了祸的大孩子,况且只有个孙女儿,也继承不了王家的香火。她果断地安排好了一切。王金发投身革命,他的母亲跟着他东躲西藏,可没有少吃苦头。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这样写着:孺人抱孙女银娥避居孙拗岭之绣云庵。银娥旋随母徐桂姑归外家,而季高次沈雄卿在绍兴被拘入狱,阅数月始释出。其后季高复返里,聚徒众于朱仙堂,孺人亲执。官兵来捕,季高奔上海,孺人亦偕雄卿于十二月间冒风雪奔赴之,寓同志杨侠卿家中,时孺人年四十有七矣。戊申年正月返嵊,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自往新昌明德庵诵经度。乙酉年至绍兴隐修庵为人拜经,得钱以佐诸亡命者食用。庚戌秋,风闻以他事兵又来捕,乃奔杨望村之逢庵,转入大觉庵。

中国农村的老太太喜念佛,这真不是件坏事。纵观王金发母亲的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念佛修行,是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王金发发迹以后,在上海的租界买了花园洋房,他自己声犬马,花天酒地,豪赌冶游,没忘了在家中设一佛堂,专门雇了尼姑,陪老太太念经做佛事。没有比这更典型的中国式的孝子。王金发母亲似乎习惯凡事替儿子做主,她强迫他读书,督责极严,儿子才17岁,就为他娶了一个长他4岁的女人做媳妇,这个女人便是徐桂姑。王金发对母亲为自己娶的这个发一向不喜,因此一逮住了机会,年纪轻轻,就娶了个次沈雄卿。次就是小老婆。想想那个时候的人真有意思,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两个老婆,王金发照样能革命。

王金发一生敬重自己的母亲,只要是母亲的命令,便无所谓原则,无所谓是非。既然母亲跟着他吃尽了苦,他因此有一个非常朴素的念头,这就是应该很好地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孝削弱了他的革命意志,成了他自甘堕落的借口。当其他的革命者再一次本,继续从事倒袁的二次革命时,王金发竟以老母阻挠为由,赖在上海不走。王金发一生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服从了母亲替他作的最后安排。这个最后安排,不仅让王金发的辉煌的名声毁于一旦,而且把命也搭了进去。

4王金发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子,早在16岁的时候,他就参加了童子试。到了1903年,也就是科举制度被彻底废除的前两年,王金发已经21岁,奉母命再次去应试,这一次似乎有了些结果,《王季高君行述》说他“居然得一青衿”后人谈到王金发的学历,都说是秀才,其来由恐怕是因为“青衿”这个词。青衿是读书人的意思,能称得上读书人的,自然应该是个秀才。

我总觉得王金发的秀才身份有些可疑。事实上,秀才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每当一个朝代到了没落之际,读书人就没有什么大用处。在清朝末年,凡有些思想的人,都不会把秀才的身份看得很重。有趣的是,王金发第一次参加童子试,名落孙山,碰巧鲁迅和周作人也参加了,很可能还在同一个考场。当时考场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也有臭未干的孩子,要想重温当时县考的情景,只要去翻翻周氏兄弟的著作就行。所谓县考,通常要经过初试、府试,然后还有院试,三榜题了名,才能算合格的秀才。鲁迅和周作人显然要比王金发强一些,因为他们初试都及格了,只是可惜没有能再往前走一步。我怀疑王金发并没有顺利地通过三次‮试考‬,因为王金发前后两次参加科举,试题已经略有不同,前者是考八股,后者则是策论。所谓策论,和八股文相比,换汤不换药,不过多了些洋味,因此又叫洋八股。王金发是嵊县的乡下人,改考洋八股,显然不是他的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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