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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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季,挥汗如雨的季节,漉漉的头发死粘着不断冒出汗水的颈项。烦躁一如闷热的天气予人的觉,但楚侑安深深知道,这股烦躁不是由于天气的缘故,天气只不过加强了她的觉。如果人有权可以“自动昏倒”至少她就觉不到心里那股强大的不安,免除了被头顶那个大火轮炙烤的酷刑。

虽然偶尔也会经过有行道树的地方,仍于事无补,因为行道树都自身难保。稀松的树荫本遮挡不了毒辣的太,更何况侑安正行匆匆,怎可能有多余的时间在微秃的树下乘凉。

宽大的马路上只见楚侑安那娇小的身影/正午,大家都尽可能在冷气房中避暑。谁像她,如苦行僧似的顶着个大火球赶路。她也想待在冷气房中睡她的午觉,养足神,无奈她无福消受,因为人命关天。

当然,指的不是她的命,而是唐莉蕾那条岌岌可危的命--医生说她可能难产。

唉!是谁说过生命诚可贵,情价更高?那些不知恩的小兔崽子,父母千心万苦抚养他们长大,他们竟可以自命潇洒的为了“情”这两个空虚渺的字眼轻易放弃生命。

在侑安的哲学里从来就否认情的存在,她才不相信情会有什么幸福之类的事情发生,有的只是悲剧。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

这也不是什么奇言怪论,没有生命还谈什么情?享受到的自由,还有何意义?

莉蕾何苦为了情而轻易尝试果?现在还得连自己姓名都难保。

她一直无法理解情有什么魔力能使一个聪明的人,做一些说是一生无悔的蠢事,愚蠢的认为男人可以相信,可以依靠一生,更笨的跟他上了、怀了孕,傻的在男人弃她于不顾后仍坚持生下孩子。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身边人往来,络绎不绝,偌大的机场大厅中,大家似乎像录影机快转放映一般,跑的跑,快步走的快步走,杂沓的脚步声,再加上嘈杂的谈话以及偶尔传来小孩嘻笑尖叫的声音,打散了沈毅云的专注。

沈毅云,一个年约三十,神内敛,有着浓密黑发的男人。浓眉黑如墨,却有着一对有如希腊天空般湛蓝的眼睛。直的鼻梁,配上有点薄却又不失的嘴,使整体看起来不至于极端严肃。

他应该是悲伤的,但他并不。从他的眼神中所看到的,只有沉重的心情。他之所以心情沉重,不是因为他父亲的逝世,而是他父亲的遗嘱给他带来的力。

人心是难以预测的。当你年轻时,可以为了追求自己所需,抛弃你的人,一心一意只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管你的人是否心碎。直到老之将死,无人守成,才费尽心思,把亲人接回来送终,即使他不过是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

克制住自己摇头叹息的冲动,他赶紧昂首阔步的迈向机场外等候多时的老王。

在他逗留台湾短短三年里,照顾他、关心他的,只有老王。就算是沈尚坤对他的关注,也绝不会超过老王对他的千分之一。

老王总是在他最需要帮助时,默默地伸出援手;在他最失意时,想尽办法使他振作起来。他比沈尚坤更像个父亲。

上老王引颈期盼的眼神,看到他那原本就微秃,而今业已花白的发丝,令他不想抱住他痛哭,更想抱住他大笑,大叫“我回来了”!

看出他眼中的动,老王反而拘谨地朝他躬身行礼。

“少爷。”刚刚急于看到他的眼神马上被冷静的面具所掩盖。

老王的冷静提醒他,要表现他的思念也不必在众目睽睽之下,稍后有的是机会。但老王对他的称呼及态度令他颇不以为然,英的浓眉不自觉的微皱。

“老王,很高兴再和你一起生活,但如果你能收起那可笑的称呼,我会更加高兴。”老王仅是笑而不答地为他打开黑劳斯来斯的车门,比个“请进”的手势,为他关好车门,随后上了驾驶前座,并命司机老陈开车。

毅云少爷张大了。他以赞赏的眼光从后照镜里打量毅云。

是的,昔被同伴取笑而与人打地浑身是伤,却也因此更加坚强的毅云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挂着两管鼻涕,跟前跟后的蓝眼小表。他壮硕健的体格,练的眼神,成的举止,实实令他到无限骄傲。

沈尚坤,毅云的父亲。年轻时去意大利出差,在偶然的机缘下,结识当地美、意混血儿玛莉安,因而谱出一段对她而言是无悔的,对他来说却是好聚好散的恋曲。

沈尚坤在意大利停留的期限已到,必须回台湾差。玛莉安怀希望于他一起回台,没想到他却要求分手。因为他和懂事长的千金--程煜瑛--已有婚约。

他也不是全然对她没有情,但情与事业对男人而言,终究事业还是比较重要。娶一个有财有势的老婆,可以让一个穷了大半辈子的男人少奋斗三十年,名利地位触手可及。

贪婪的人使他放弃了他的女人,选择一份没有情的婚姻。

玛莉安非但对他没有丝毫的怨恨,甚至还勇敢的生下他的孩子独立抚养。

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为她伟大的情所动。在毅云五岁那年,一场连环车祸夺走了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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